各类调研报告-45篇(第22/90页)
(三)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标准。
一是制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各农垦农场要按照"突出区域特色,优化区域布局,培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的思路,科学制定产业发展整体规划。要结合农场发展特色和地理环境优势,将农场的产业纳入到全省各类优势产业布局中,争取各类支持,活用各类优惠政策。二是制定产业发展标准。各农垦农场要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农业产业发展品种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等。要建立统一的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统一农业投入品供应、统一农业生产模式、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农机作业、统一产品质量、统一产品品牌、统一收购销售,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活农垦发展活力。
一是建立农垦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推动农垦农场与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搭建农垦人才培训平台,使高校成为农垦人才的培养基地、农垦农场成为高校的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农垦企业管理人员到沿海发达地区、先进垦区、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锻炼培养,学习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二是健全农垦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各垦区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与农场企业之间的双向人才流动机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农场企业任职、交流、锻炼,也为农场企业人员到行政、事业单位任职开辟通道,使农场企业人才出得去、进得来,激励更多的管理型人才愿意到农场企业工作。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各农垦农场加快形成底薪+奖金、年薪、股票期权、利润分成等多形式的物质激励方式,吸引更多企业管理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到农场干事创业。
(五)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一是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要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着力研发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不断拓展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新装备。要加强绿色高效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特别是要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三是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要围绕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区,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互联网+销售"、远程病虫害诊断、智慧气象服务等技术的应用,实现环境精确监控和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精量控制,拓宽绿色优质农产品营销渠道,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基层财政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灯下黑"问题探讨基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研分析
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刘忠庆
回望百年,建党伊始,中国共产党就做出了"严肃财经纪律"的制度规范,并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根本遵循。近几年来,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紧盯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三保"支出、政府债务以及直达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开展一系列专题调研。调研发现,目前,部分基层财政部门无视国家财经法规,我行我素,违规违纪乱象丛生,属典型的"灯下黑",危害极大。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彻底予以整饬。
一、基层财政部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主要问题
财经纪律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财经政策、法令、制度、规定、条例等的总称,是必须遵守的财经行为准则。近期,笔者通过对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等专题调研报告的梳理研究,对部分基层财政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了系统归纳。将其概括为"七大问题"。
(一)私设账户,瞒天过海
在账户管理上,部分基层财政部门私设"小金库",在法定账册之外设立账套,核算账外资金。利用签订虚假合同、开具虚假发票,套取预算资金,或从零余额账户套取预算资金,转至"小金库"账户;扩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或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转至"小金库"账户;将"账销暗存"的财政周转金、财政借款等收回后,转至"小金库"账户;将财政拨款违规变成有偿使用资金,收取资金占用费、管理费、手续费或利息,对外投资收取分红款,转至"小金库"账户;将资产处置收入以及以行政手段、各种名义收取的收入不上交国库,转至"小金库"账户;利用下属单位或学会、协会,转移好处,私设"小金库"等等。上述"小金库"资金,由政府和财政部门自行安排,任意支出。瞒天过海,预算体外循环,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
(二)账表不符,信息失真
在决算管理上,部分基层财政部门编制的政府财政决算、部门决算不真实、不完整,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不实,财政信息、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部分开发区、合作区等功能区预算收支,既不编入部门决算,也不编入政府决算。财政业务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收支结余,不汇入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年度中间新增预算单位财务收支,不编入汇总部门决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财政部门不集中收缴,要求逐年消化,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多头开设、重复开设财政专户,将专户收支选择性地编入财政决算。随意调整决算报表,造成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表表不符。预决算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差,公开的细化程度不够,公开的质量和真实度有待提高。擅自同意部分预算单位"以保密为由",不公开预决算。
(三)虚收空转,调节收入
在收入管理上,部分基层财政部门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组织收入。盲目制定虚高的财政收入计划,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将税务经费与税收任务挂钩、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倒逼征收部门多征、预征、预借、提前征收"过头税费"或者摊派税费。采取财政垫付税款、转引税款、列收列支、先征后返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擅自减收、免收或降低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擅自多收、虚收或提高非税收入征收标准。一方面,部分非税收入欠缴严重,应收不收,拖延滞后;另一方面,虚收、多收非税收入,变通收费、巧立名目收费,显现"放任自流"的收缴怪圈。随意下达调库、退库、更正通知书,混淆预算科目、预算级次、预算类别,干扰国库收缴退付业务。开设"过渡户",设置"蓄水池",人为调节平衡收入进度。
(四)预算失效,缺乏刚性
在支出管理上,部分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约束力软化。预算编制留有缺口,尤其是违规发放公务员津补贴预算安排不足,基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问题较为普遍。"三保"支出存在硬缺口,隐瞒不报。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过大。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不合规,有效性和精准性有待提高。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对部门虚假申报项目、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数据不实等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预算分解下达不及时,资金审核拨付滞后,超期滞留。预算执行进度慢,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擅自调整项目,改变资金用途,超预算、超概算问题突出。无预算安排支出,不按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预算,频繁追加调整预算。整合资金点多面广分散,虚假应付,整合"表面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尚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