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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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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紧紧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和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带动,全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截至年底,全县生猪存栏32.08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66万头),出栏49.27万头;牛存栏3.22万头,出栏2.26万头;羊存栏21.17万只,出栏24.29万只;家禽存栏931.78万只,出栏4555.80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2.06万吨、1.74万吨、1.00万吨。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加快推进规模化标准化进程,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养殖场提档升级。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工作要求,印发了《沂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立足全县"三区"划分实际,持续推进"三退一进"工程,全县发展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84处,其中省级18处、国家级4处;发展市级高效生态示范园区8处,高效生态示范场28处。2019年,全县新通过市级标准化规模示范场7家,种养结合示范场5家。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粮改饲进程,积极支持引导家禽产业做大做强,提高牛羊规模饲养水平,增强牛羊等草食畜产品供给能力。2019年全县实施粮改饲示范县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0万元,9家养殖企业已完成全株玉米青贮任务;发放奶山羊800只,实施奶山羊养殖扶贫工程。三是保障生猪生产。依托"生猪调出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化"等项目建设,通过技术指导、落实补助政策、推行畜牧业保险,强化生物安全管理等多相措施,积极指导养殖户改善养殖环境,提升养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或扩大生猪养殖规模。目前,全县投保能繁母猪9016头、育肥猪23.19万头;争取种猪场一次性补助72万元、市级生猪生产补助资金23万元。

(二)强化风险环节管控,推动畜牧业安全发展

一是加强动物检疫监督。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官方兽医、监管兽医监管职责,实行检疫痕迹化管理。截至目前,实现产地检疫家畜53.08万头(只)、家禽13701.25万羽(其中雏苗8552.96万羽);完成屠宰检疫畜产品4020吨、禽产品9.18万吨,出证率达到100%,屠宰厂(点)动物进场持证率、挂标率、耳标回收率、无害化处理率和产品出证率达到100%;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验畜禽运输车辆535车次,查验禽7.05万羽、畜禽产品1593.5吨,未发现违规调运事件。二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力做好病死畜禽及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制定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病死畜禽送交、收集、储藏、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目前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2814吨,其中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13万头。三是强化样品抽样检测。日常抽样检测和检疫检测同步,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样检测工作。目前全县共发放"瘦肉精"检测卡(条)20128个,完成省、市、县"瘦肉精"监督抽检472批,未发现"瘦肉精"疑似阳性样品。同时,指导全县16家屠宰企业配备非洲猪瘟检测设备(pcr),确保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安全。投资80余万元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成为全省第一批通过检测能力比对的实验室。检测样品631份,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19年,全县集中调拨禽流感疫苗370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138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83万毫升、A型口蹄疫疫苗4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36万头份,免疫家禽542.7万羽、生猪61.84万头、牛9.22头、羊50.54万只。二是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按照内控外防原则,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2019年共排查各类场点5.24万个,累计排查猪只306.11万头;查验猪产品539车次,共计1439吨,未发现可疑生猪及病死猪样品及违规调运事件。同时指导养殖场、屠宰场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做好消毒灭原等关键措施,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全县发放消毒剂20余吨,先后开展4次为期7天的集中消毒工作,日消毒养殖场(户)达3400余家。三是扎实开展应急准备工作。2019年县畜牧中心新购置消毒剂22吨,防护服2000套,喷雾器500台,用于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同时组织防控人员集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布病等重点动物疫病进行抽样调查,全年共排查养殖场(户)191个,调查畜17.41万头(只)、禽112万羽,为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掌握全县动物疫病流行规律提供基础依据。

(四)以项目建设为带动,加快畜牧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积极实施畜牧惠农项目建设。先后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粮改饲示范县、畜牧业扶贫、稳定生猪生产等项目建设,全年获取上级扶持资金3900余万元。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位资金2932万元,176家养殖场完成基建任务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固液分离机和除臭设施已完成招投标,4处粪污处理中心已确定建设位置;同时新增1亿余元建设大型沼气工程1处。预计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配建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二是实施畜牧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畜牧投入品生产和畜牧服务业协调发展。目前县内共有生猪家禽屠宰加工厂18家、饲料生产企业28家、兽药生产企业4家;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7家,"沂品"、"绿色沂品"、"益康源"、"神润"、"昱兴源"等畜牧商标、畜牧品牌经济效应凸显;发展县级以上畜牧示范合作社2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18个,2019年全县新增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三是不断提升养殖技术水平。通过技术下乡、组织学习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快新技术、新水平的推广利用,着力提升畜牧从业人员技术水平。2019年,先后组织和参加林下土鸡养殖、临沂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临沂市生猪健康养殖、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种猪遗传改良与高效繁育、全省奶牛良种登记、羊业发展及动物防疫员等各类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还未完全理顺。由于今年是机构改革年,原畜牧局改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为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监督监管职能划转,动物卫生监督所也已撤销,因三定方案还未出台公布,监督监管工作中难免被动或出现空档。

二是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全县小规模养殖场数量多、场址分散,建设标准不高,在日常监管、疫病防控上难度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特别是受非洲猪瘟疫情、环保等因素影响明显,小规模生猪养殖场难以抵抗疫病风险及仔猪价格上涨,造成空栏或退出养殖,对全县生猪存出栏量造成影响。

三是基础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涉及养殖场日常监管、养殖污染治理、兽药饲料监管、各级抽样检测、畜牧惠农项目建设、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等各项业务工作,同时还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基层站工作人员少,年龄层差大,造成工作连轴转难以兼顾平衡。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按照"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的目标,立足全县畜牧业发展实际,以《问政山东》反映问题为切入点,聚焦畜牧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动物检疫防疫、生猪屠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好非洲猪瘟防控,稳步推进全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为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全面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将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帮扶;集中做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猪养殖用地、资金补助、惠农项目等各类扶持政策的宣传引导,帮助养殖户正确解读和用好各级扶持政策,做到理性发展、合理养殖,逐步恢复和扩大全县生猪生产规模。

2、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执行各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外堵、内防、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好集中排查、日常消毒、采样检测、免疫防控等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审核、换证及登记管理,2020年计划在全县建设1-2处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实施车辆运输前清洗消毒程序,控制车辆移动感染、散播动物疫病的风险,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规范实施畜牧惠农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畜牧惠农项目建设自查工作,及时梳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合理合规合法。2020年,按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建设要求,做好4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及迎查验收,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做好2019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和现代畜牧业平台项目的迎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4、强化畜牧领域安全生产。一是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严格按程序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确保畜禽饲养、流通、屠宰加工等环节监管到位,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证验物、消毒等程序,保障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隔离屏障作用;严格落实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送交、收集、储藏、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杜绝随意处置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的恶性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屠宰企业监管。加强对16家生猪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自检的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对发现问题的按程序及时移交农业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做好全县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好各级组织的猪肉、禽肉、禽蛋、兽药饲料、生鲜乳抽样检测及自查抽样检测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强化畜牧兽医队伍管理。针对《问政山东》反映的畜牧工作人员售卖疫苗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和落实机关事业人员不得从事经营、兼职等管理规定,不定期开展畜牧工作人员是否参与兽药、饲料、疫苗等涉牧经营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问题属实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通过模范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激发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围绕养殖户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工作,树牢大局观和群众观,做到干事守规矩、干事讲担当、干事有成效。

6、认真做好畜牧养殖技术培训,提升畜牧养殖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扎实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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