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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自评报告-17篇(第13/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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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教育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我区委托了第三方对2020年度校舍安全保障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我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中央专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临川区教育体育局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等材料进行分析,评价结论为"良"。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印发临川区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临川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集中管理、统筹调配","编制保障核心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多种形式,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方式;2020年采取政府购买的服务方式招聘了80名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教师严格按照"两教一保"配备,乡村学前教育教学点配备2名专任教师,教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由区财政统一列入预算,并且通过财政系统工资平台统一发放。

2.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2019年我区教师减员183人,2020年新增教师258人,2020年中小学新增教师数大于自然减少教师数,不存在有编不补的情况;出台了《中共抚州市临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下达全区中小学事业编制的通知》,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政策,动态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区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校长比例均达到了10%的规定要求。

3.健全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出台了《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立了义务教育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发放到位;出台《临川区教体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全面落实岗位等级设置工作;不断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学校在绩效奖励资金分配时重点向高中教师、班主任、思政教师及一线教师倾斜。

4.全力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了《临川区教育扶贫行动实施办法》《临川区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实施细则》《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保学控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全区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做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不漏一人"。统计显示,我区2020年度(不含东临新区)共发放春、秋学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学生补助资金5413人/次,金额265.69万元。其中:学前教育补助559人/次,金额41.9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4145人/次(其中:小学2488人/次,初中1657人/次),金额118.51万元(其中:小学63.2万元、初中55.31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494人/次,金额61.7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91人/次,金额9.1万元;高考政府资助金62人/次,金额31万元;高考新生入学资助62人/次,金额3.4万元。截至目前,我区未出现学生(幼儿)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象。

四、扎实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2020年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10%,公办幼儿占比达到省定标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53%;严格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项奖项政策,按每年每生200元标准发放专项补助。2020年按照每30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疫情补助资金55.91万元。此外,还对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放奖补资金90.907万元。

2.大力拓宽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全面完成乡镇"一乡一园"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2020年秋季已全部开园招生,基本满足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已实现园所独立、师资独立、财务独立、法人独立、管理独立五独立办学体制;2019年至2020年完成了37所小区配套园的治理任务,2020年共回收了8所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全部转办成公办园,分别命名为临川区第二、第三、第四保育院,区政府财政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回收和配套改造这3所新成立的公办幼儿园。其他小区配套园则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3420个。2020年还启动了祥瑞家园和家和十里桃源两所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全面结束,我区共摸排出50所无证幼儿园,准入2所,取缔48所,至2020年8月底,我区已不存在无证幼儿园。

(二)着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1.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下发了《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签订了《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建立了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动态检测机制、复学机制、书面报告和督促机制、宣传机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13%。全区没有因身体原因不具备上学条件之外的贫困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

2.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出台《临川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实施方案》《临川区2020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实施方案》《临川区2020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实行中小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下发《关于转发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时办法的通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全区25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制定了《临川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为了普及教育技术在全区中小学校教学中的应用,2020年相继投入120万元为349所学校全部建设智慧校园和200多万元为全区所有城区及乡镇中心小学建设专递课堂主讲教室和84个教学点听讲教室;为完成省里的高质量班班通建设任务,2020年下半年我区还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采购高质量班班通设备和对原有设备技术升级,不断夯实我区教育信息化基础。区电化教馆加大乡镇学校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目前我区班级终端达标率、班级网络接入省域网比率、集中控制软件安装达标率、"赣教云教学通"2.0培训覆盖率均达100%。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出台《临川区"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第22届推普周活动,充分发挥普通话在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扶贫活动中,向贫困户对象发放普通话学习用书。每年积极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开展区级评估,并指导各地积极申报省、市级示范校。至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98%。

(三)着实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21%;就读普通高中学生人数5360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学生人数3657人,比例为40.56%,达到省定标准;按要求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结果;下发《关于印发临川区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临川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立了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下发《关于印发临川区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促进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临川现代教育学校2018年升格为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被评为江西省第一批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过程中,没有发生被国家部委、省直、市直有关单位通报和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

(四)大力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规范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协调与配合,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及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等违规教学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对符合办学标准,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着实优化特殊教育资源。下发了《关于成立临川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临川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规范送教上门工作;单独设立了临川区特殊教育学校,所有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未按规定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安排不少于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12.89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五、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将学校安全发展、推进校园安防建设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建设纳入区委、政府议事日程,区管89所学校幼儿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任务全部达标;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系列安全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全年未出现涉校较大或重特大事故灾难类事件、社会安全类事件、公共卫生类事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校园欺凌事件或教职工性侵学生案件。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下发《关于印发临川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机构师德考核和师德建设工作监测结果网上登记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了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师德师风监管进入了常态化,在长期高压态势下,教育"三乱"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六、全面推进体育工作

1.学校体育工作蒸蒸日上。出台《2020年临川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按规定及时上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各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每年都开展学校秋季体育运动会。

2.群众体育活动精彩纷呈。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体育?惠民100""中国体育彩票杯"2020年迎新春过大年广场舞、抚州市青年篮球联赛、江西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临川赛区"中国体育彩票杯"足球比赛、临川区教体系统第五届教职工篮球赛、抚州市第二届"农商行杯"职工气排球比赛等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赛事,获得抚州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广场舞比赛城市组一等奖、气排球比赛男女青年组一等奖和乒乓球比赛女子单打一等奖等诸多奖项,丰富了我区广大市民的业余文体生活,推进了我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同时充分展示了我区承办大型活动赛事的综合能力,为我区以后承接更多、更高规格的活动体育赛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竞技体育比赛硕果累累。荣获2020年度全省青少年训练"十强县(市、区)",这是自2015年开始实施江西省青少年业余训练"十强县""三十精品县"评选办法以来,临川区第四次获此殊荣;获得江西省第十四届百县青少年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三等奖和江西省第六届百县青少年"五人制"足球运动会男子组团体二等奖;成功举办临川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组队参加2020年抚州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和乒乓球比赛,分别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和第三名。

4.体育产业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制定临川区体育场地项目及健身设施布局规划,积极申报上级体育专项资金,将临川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纳入2020年区重点工程;在上顿渡城区建成6块足球场、抚州市体育中心建成4块足球场、凤岗河湿地公园建成2块足球场,鹏田乡、嵩湖乡、河埠乡、展坪镇和高坪镇各建成1块足球场,共建成17块社会足球场地,提前完成了"十三五"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制定临川区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方案,临川体育场、临川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田径跑道和足球场、临川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综合健身馆)免费对外开放,有效改善我区群众对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更好发展;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各类体育数据统计上报,开展了临川区2020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制定了临川区2020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培育创建了抚州市仙盖山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中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一批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完成2020年体育彩票销售任务;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教育助学、医疗卫生基层文化、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七、特色发展

(一)大岗中学在地理位置、生源条件并不突出的农村地区,赢得了"最美农村学校"的赞誉,江西教育2020年25期以《办好农民家门口的学校》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我区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青少年训练"十强县(市、区)"、2020年全省"三项文化"教育活动先进单位;2020年获得"全省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优秀县(市、区)"、"全省2017至201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方案〉的通知》(抚府办电〔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体育工作"等六个方面,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教育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目前我县有各级各类学校89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职业中专1所,进修学校1所,初级中学13所,小学(含教学点)72所。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24925人,义务教育在编中小学教师221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全县在园幼儿6506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331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50.89%。普通高中在本县学校学生数4174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91.55%。2016年接受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我县以全市第一、全省第五的成绩获得认定,2018年我县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奖励,同时获201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优秀等次(全省共35个县、市、区)。

二、主要教育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抚州市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六项一级指标、十四项二级指标、六十三项三级指标,通过自评认定我县各项指标都基本达到了市定要求,自评分为118.66分,其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得分8分,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得分17分,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得分36.5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得分29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得分9分,体育工作19.16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8分)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建设(5分)

(1)黎川县印发《中共黎川县委关于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字〔2019〕13号),于2019年4月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担任秘书组组长,设立了秘书股,并任命了秘书股股长。2020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了一系列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印发了《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园)工作制度〉的通知》(黎办字〔2019〕13号),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讲台,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开展了教体系统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工作。

(2)县委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布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县教体局党委全年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7次,印发《中共黎川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黎教体党发〔2020〕1号),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定期报送信息,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校园阵地管理到位,教育领域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

(3)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教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在2020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学校教材建设问题,会议强调学校教材征订要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要加强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严禁"黄、赌、毒"及宗教类书目进校园。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

(4)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县教体局党委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黎教体党字〔2020〕17号),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教育系统共成立42个党(总)支部,完善人员配备工作,对学校党建考核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县教体局党委出台《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黎教党字〔2019〕2号),构建了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党建带团队、队建工作机制,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3分)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县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府办字〔2020〕39号),积极推动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名师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学校上思想政治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标准开齐、开足思政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清明、国庆期间组织学生文明祭扫、向国旗敬礼及网上寄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圆梦中国全面小康"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征文、"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全省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全县思政课教师共计388名,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58名,兼职思政课教师330名。按照师生比思政课教师配备不低于1:350。出台了《黎川县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幼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

(6)2020年,我县加快推进社会化足球场项目,先后在县城区域及部分乡镇投资建设了4个社会足球场,在同胜九曲东黎景区规划建设一个占地50亩,投入资金3000万元的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县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关于学校"五育并举"建设指导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教育提出指导性意见。

(7)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2020年,全县46名教师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各校广泛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共建有心理咨询室39个。县教育体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17分)

3.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17分)

(8)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黎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发电〔2020〕1号)》《关于调整黎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的通知(黎办发电〔2020〕17号)》文件,转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类抗疫文件精神。同时,县教体局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黎川县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教体艺字〔2020〕2号)》文件,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通力合作,选派医务人员进学校指导,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校园的规范管理。全县疫情防控态势较好,无落实不力,被省、市通报的情况。

(9)我县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教育强县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印发《黎川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关于推进黎川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黎川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坚持把教育扶贫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学生各项资助全覆盖。

(10)我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组织了县政府教育督导委会各成员单位、县教体局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全县各学校(园)集中学习,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作了专门汇报,并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企业号等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黎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督导工作机制,设置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确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任命黄根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配齐教育督导机构人员。2020年,县政府安排县教育体育局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教育督导工作各项经费,制定了督学工作补助办法,督学及责任督学工作待遇得到保障。按要求维护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

(11)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黎川县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黎办发〔2019〕19号),县教体局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黎川县学校(园)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县财政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差额发放绩效奖金。

(12)县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缩小了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印发了《黎川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黎川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工作机制和奖补机制。

(13)我县按期完成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等三项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4)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出台了《黎川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实施意见》,列举出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具体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各类事项,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15)我县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各类工作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36.5分)

4.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14.5分)

(16)我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教育列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黎川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黎川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1-2025)》,修订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17)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议事、决策机制,将县教育体育局列入了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人口变化情况,优先保障了教育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报批的用途和红线进行建设,接受有关部门严格监督,未出现改变教育用地用途的情况。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中需配建学校、幼儿园的会征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出台和落实了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政策,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1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共有班级751个,共有大班额29个,大班额占比3.87%。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共有班级324个,大班额8个,大班额占比2.47%;其他年级班级427个,大班额21个,大班额占比4.92%,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投入资金3308万元用于乡村学校建设,新建华山镇洲湖小学、新建樟溪小学食堂和宿舍、改造潭溪中学和龙安中学食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

(19)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黎川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全县普通高中共有班级79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4个,大班额占比5.06%。

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7分)

(20)2019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31万元,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8.64万元,比上年增加4387.64万元,增长比例为9.66%。

(21)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小学2019年为13924.36元,2020年为14070.63元,比上年增长1.05%;初中2019年为14244.32元,2020年为14564.06元,比上年增长2.24%;高中2019年为11712.83元,2020年为12048.92元,比上年增长2.87%;职业高中2019年为31147.69元,2020年为31427.25元,比上年增长0.9%;幼儿园2019年为8178.21元,2020年为11304.86元,比上年增长38.23%。

(22)落实省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2020年财政共拨付各级各类学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085.1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358.66万元;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127.2万元;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21.16万元;高中生生均公用经费390.4万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87.74万元。2020年财政拨付职业中学经费448.29万元(其中生均拨款263.86万元)。加强教育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黎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做到科学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创新和完善教育经费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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