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30篇(第16/29页)
二是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部门抽调执法人员380人次,对70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各类用人单位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47件,责令改正16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1.34万元。市人社执法总队被评为2022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要求,会同市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对正常经营劳务派遣活动的单位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检查,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今年以来,共检查劳务派遣单位42家。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新增行政执法队员法律知识考试,市、区两级人社执法机构新增持证执法人员78名,全系统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达到353名,持证上岗率100%。全面开展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编制包含27部法律法规规章273条重要法条、273道试题的人社个性学法清单和考法题库,组织全系统深入学法。采取随机抽取、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有效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人社执法年度培训计划,组建人社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在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选拔22名工作业务精通、表达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库,开展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管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专题业务培训6次。组织全系统执法队员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XX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情况,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不定期抽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督促执法单位及时、全面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市、区两级人社执法机构共上传1738条。采取线上评查为主、线下比对为辅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市人社执法总队录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进行评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市人社执法总队从事执法岗位人员28名,各区支队153名执法人员,今年以来人均处理线索案件100余件,执法力量难以适应日趋繁重的执法任务。
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特别是宣传方式、宣传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案释法、案例示范等工作还有欠缺。深入工地、企业、校园、社区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不够广泛,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四是重点领域问题依然突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明显增多,工程建设项目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行业管理亟待加强;部分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直接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个别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费等"虚假讨薪"现象增多。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适当增加音像记录,确保执法透明公开,对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合法合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就业歧视、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维度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XX市司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XX市司法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示。
认真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对本单位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和10项其他类事项均已向社会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
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加强事后公布。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指定专人进行事后信息公布工作,于决定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公示"系统和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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