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第2/2页)
2.税制改革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实现居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合市场规律的基础性税收制度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医药产业、房地产、就业创业等税收政策,采取更有效有感的税收措施助力民生发展。
3.税制改革要聚焦绿色发展。为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国之大者",要加快构建包括碳税在内的税种齐全的绿色税收体系,适度调增绿色税收收入规模,建立区域间绿色发展补偿机制,完善绿色税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保护绿色发展底色,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四、从路径看,税制改革要立足税收职能不断推进
(一)提高站位,拓宽税制改革的视野
深化税制改革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时代特征为背景,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紧扣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趋势、新特点,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效率和公平、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从更好服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高度,内嵌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改革框架中,通过努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税收制度,为到2029年完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七个聚焦"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稳中求进,走稳税制改革的坚实步伐
要在新时代以来税制改革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基于我国国情、税情,对现行税制进行修正,避免对现行税制进行"大拆大建"。税收政策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探索新一轮税制改革要更加注重精准性,利用税收政策"精准滴灌",防止"大水漫灌",保持税制改革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财力汲取能力是税制改革稳定推行的基础,应对税制改革建立科学评估机制,以更好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
(三)守正创新,实现税制改革的多维目标
推进税制改革,要在尊重基本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把握方向,不能忽视税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要充分考虑税收收入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有力保障财政支出。要加强顶层设计,树立系统观念,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灵活的税收政策熨平经济波动,在合理区间调控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繁荣。要在收入分配中更好进行三次分配中的税收调节,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新时期税收职能定位要求税制改革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强调要在国家制度体系这个大系统中统筹考虑。在现代税收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法治引领,规范税收法律体系。要完善间接税体系,调整消费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水平。在直接税体系中要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制度,优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兼顾国家、地区发展战略,及时理清政策叠加、边际效应递减的不当措施。
(四)开放包容,推动税制改革与国际接轨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和活力,我国综合国力和世界影响力显著提高,我国税收制度在促进"双循环"、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中的竞争力的使命更为艰巨。税制改革在促进企业"走出去"以及"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内税制与国际税收规则协调方面,要更加注重内外联动,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积极参与碳税、数字税、知识产权税收政策等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当前外部环境严峻,税收政策在国际竞争中的工具性地位增强,面对建立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改善国际税收环境的新要求,我国既要积极争取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中的话语权,也要不断加强研究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收规则的衔接,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深入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为全球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