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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合集23篇,含方案意见、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汇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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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素材

目 录

一、方案意见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1.............................................................3事业单位改革方案2..........................................................27事业单位改革方案3..........................................................45事业单位改革方案4..........................................................50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57二、领导讲话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76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1.................................83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2.................................85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3.................................87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会议讲话摘编4.................................89三、经验交流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1.................................91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2.................................9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3.................................97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4...............................100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材料5...............................102四、信息简报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105以编制资源统筹为契机协同推进改革..........................107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10

"三抓三促"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114用"三股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116五、工作汇报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1.......................................118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2.......................................120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汇报3.......................................123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1

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统筹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稳步扎实推进,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有机统一,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践行"六个做表率",感恩奋进,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目标,推动县高质

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把党建工作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充分发掘红色资源,建立健全红色基因传承长效机制,践行"党建+"工作理念,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完善落实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章程中,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等加以明确。加强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改革期间,同步做好党组织调整接续工作,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做好领导班子配备,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三、优化布局结构

围绕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可及性、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为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

(一)优化组建的科级事业单位

1.组建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为加强党史、地方志、档案等资料采集、编纂、整理工作,在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档案馆,以及地方志编纂研究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加挂县档案馆牌子,正科级,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征集、整理、编辑出版地方党史资料,地方志、年鉴、续志编修,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等职

责。

2.组建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为加强合作交流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在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所属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正科级,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组建县行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县行政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4.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

重大项目建设,在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上,整合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重点工程办公室、县项目开发储备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加挂县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心和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全县能源开发、铁路与高速公路建设、物流产业发展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5.组建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为加强全县金融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承担的国有资产事务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加挂县国有资产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财政局管理,主要承担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提出建议,联系服务县内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为县内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支撑等职责。

6.组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服务保障,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才和劳动力服务中心(县职业介绍所)、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县青年创业孵化园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主要承担就业创业指导、政策资金

扶持、人才流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人事档案托管等职责。

7.组建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体系现代化建设,在县农业机械局基础上,整合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站、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主要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新农村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服务支撑等职责。

8.组建县干部廉政教育中心。为加强全县干部廉政教育基础服务指导工作,组建县干部廉政教育中心,正科级,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县内廉政教育等职责。

9.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研究,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统筹协调、牵头指导作用,整合网络信息安全监测、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加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牌子,正科级,为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研究工作,统筹协调、牵头指导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等职责。

10.组建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强化人才强县战略,促进人才

事业发展,组建县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委组织部所属

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人才计划具体实施,以及人才服务支撑保障等职责。

11.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工作,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日常工作等职责。

12.组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调度和协调处置的服务支撑,组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为县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矛盾纠纷对接、分流、督办和综合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责。

13.组建县委编办实名制中心。为强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组建县委编办实名制中心,副科级,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以及具体实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等职责。

14.组建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为强化教育评估监测基础性作用,推动完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体系,整合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教学研究室、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县勤工俭学办公

室(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副科级,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实施教育评估项目、教育评估研究、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日常工作、教师进修培训、学校会计核算等职责。

15.组建县社会救助中心。为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做好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整合县民政局所属县社会救助局、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中心、县社会福利募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救助中心,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副科级,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镇脱贫解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等职责。

16.组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政策协同,完善财政治理体系,整合县财政局所属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县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政公共服务供给的综合保障等职责。

17.组建县社会保险中心。为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工伤保险业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等职责。

18.组建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为加强国土资源调查和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城市规划设计室等单位,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城市展示馆的规划成果展示和相关部门的规划事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副科级,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土资源调查和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等职责。

19.组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加强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整合县房地产管理局及其所属县直公房管理所、县房地产交易所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登记、房屋测量、住房改革、白蚁防治、危房鉴定、直管公房管理和维修、房地产交易等职责。

20.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为加强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支撑,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站(县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规划施工管理站、县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单位,以及县城市展示馆的建设成果展示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升级、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建筑工程有关服务保障等职责。

21.组建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加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技术服务支撑,在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基础上,整合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运输服务保障等相关职能,组建县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科级,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村公路养护,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等职

责。

22.组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为加强水利事业发展建设,

整合县水利局所属县水土保持站、县水利水电设计室、县水利水保综合开发基地、县中小型水库堤防管理中心、县河长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副科级,为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利资源保护,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体制,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城市防汛、农田水利灌溉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县福华山水库管理委员会、县银湾桥水库管理委员会、县江口水库管理委员会、县樟坑水库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的分支机

构。

23.组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为加强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工

作,整合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

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科级,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域内突发事件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以及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职责。

24.组建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强化现代林业事业发展技术保障,整合县林业局所属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项目办公室、县林业工作总站、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林业生态发展建设等职责。

(二)股级机构的设置

1.组建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室。为畅通民声通道工作运转渠道,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建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室,正股级,为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加挂县委总值班室牌子,主要承担建立健全民声反馈机制,收集办理群众反映诉求与问题,以及统筹党委应急值班等职责。

2.组建县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精神和文化生活需要,为强化服务老干部提供强有力地保障,组建

县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

位,主要承担为老干部活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提供日常服务保障等职责。

3.组建县放管服改革服务中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服务工作,组建县放管服改革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保障等职责。

4.组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为推动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强化服务支撑,整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正股级,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为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责。

5.组建县劳动监察大队。为强化劳动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当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监察局基础上,整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劳动监察大队,正股级,加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受理、纠正、查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职责。

6.组建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统筹国土资源系统内

执法队伍建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基础上,整合县林业局所属县人民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正股级,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以及山林权属纠纷争议调处等职责。

7.组建县商业服务中心。为强化内贸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在县商业局基础上,整合县商业局所属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县商务局所属县海关事务联络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商业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商贸流通企业入规入统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报、商贸消费升级日常工作,为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服务支撑,以及电子商务服务、培训等职责。

8.组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县公立托育服务中心,以及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正股级,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以及系统内人员培训等职责。

9.组建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实现林业系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在县林业局所属县林政稽查队基础上,整合

县木材检查站、县油田木材检查站、县永阳木材检查站、县森

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林业领域执法,林业行政案件稽查,以及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职责。

10.组建县城市公用设施养护中心。为统筹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合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县庐陵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公用设施养护中心,正股级,为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等职责。

11.组建县工人文化宫。为加强县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维护,充分发挥其公益性服务职能,组建县工人文化宫,正股级,为县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引领职工群众学习先进文化、培育技能才干、开展文体活动等职责。

改革后,除学校、医院和为中央驻县单位提供支撑服务的县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外,我县共设置股级机构30个,其中新组建5个,整合组建12个,更名3个,保留5个,调整规格5个。

(三)统筹推进专项改革

1.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人民政

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服务管理站、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县军粮供应站、县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县渔政管理站等单位主要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相关机构撤销,根除"事业局"。

2.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已完成撤并整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完成转企改制。

3.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保留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副科级,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重新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基础上,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城市管理局所属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基础上,整合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县市场管理服务

中心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为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4.加快推进数据信息机构改革。为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政务云支撑,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县信息中心(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基础上,整合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大数据中心,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5.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改革。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方向,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体制,转换服务机制,撤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不再使用事业编制新进后勤服务人员。

6.扎实推进培训机构改革。撤销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教师进修学校,其职能划入县教育体育局新组建的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撤销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其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撤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进修学校,其职能划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组建的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撤销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其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新组建的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不再保留各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

7.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改革。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好地发

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化资源配置作用,统筹全县招标投标

工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上,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8.稳妥推进教育考试机构改革。为加强教育考试与招生服务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基础上,组建县教育考试中心,副科级,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9.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为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增强检验检测认证公信力,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县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正股级,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10.切实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改革。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县民政局所属县社会福利院等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养老服务等相关职能,组建县养老服务中心,加挂县社会福利院牌子,正股级,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光荣)敬老院(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县养老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

11.有序推进社会组织脱钩。取消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行政社分开、依法登记。

(四)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1.规范机构名称。在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加挂县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正科级,仍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县机关事务中心,正科级,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县文物局更名为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副科级,仍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局更名为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副科级,仍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将县殡葬管理所更名为县殡葬事务所,正股级,加挂县殡葬执法大队牌子,仍为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正股级,仍为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移民办公室更名为县帮扶开发监测评估中心,正股级,仍为县扶贫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2.调整机构规格。将公证处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图书馆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县光荣院由副科级调整为正股级,仍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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