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合集23篇,含方案意见、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汇报、简报(第3/6页)
子。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5.转企改制的单位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转企改
制,按中央和省市相关改革文件及配套政策执行。
6."封存"的单位将县国营农牧场、县政府文印中心予以"封存",不再分
类,计入机构限额,实行零编制"封存",人员只出不进,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通过改革,整合撤并事业单位79个,转企改制事业单位1个。改革后,县直纳入机构限额管理的事业单位76个,行政执法机构9个,学校、医院56个。
(二)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按照将事业单位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实
现内涵式发展的目标要求,规范事业单位设置条件和程序,实行县级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除学校、医院和行政执法机构外,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和省级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管理。文联、科协、法学会、残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学会,以及供销社、城联社、省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均不纳入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其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计入县直事业编制总量。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一个主管部门最多保留一个支持保障机构,列为公益一类,不得将应由机关承担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逐步建立政事权限清单,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地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权,以清单方式逐项明确两者在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的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对两者之间政事管办关系作出具体安排,根据事业单位不同功能特点,逐步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2.探索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晰功能定位。逐项列清
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的职能。厘清职责边界,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以机关名义向社会实施管理、不得以机关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要突出主责主业,破除逐利机制,从事与主业相关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监管。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精干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
3.完善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机制。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统一的要求,以制定和执行事业单位章程为载体,明确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健全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构建符合行业专业特点及教学、科研等内在规律的现代治理机制。
4.创新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坚持事业为上,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目标取向和功能定位,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科学设岗、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大胆选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提供舞台。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畅通人才渠道。建立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5.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硬约束。严格执行
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
制工作条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认真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清理规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相符的现行制度。建立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执行情况报告、核查等制度,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四)完善支持保障政策
完善配套政策,做好改革政策衔接。统筹做好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工作,细化完善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剂机制、财政支持政策、收入分配制度、干部人事管理等政策措施。周密做好人员调配安置,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因改革中机构调整出现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超岗位聘用人员的,保留现有待遇逐步消化。超编单位可实行"退3进1",逐步将人员调整至编制以内。由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的单位,可暂维持原有经费渠道和保障政策,条件具备的同步调整到位。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和临时人员,给予一定过渡期规范到位。坚决防止把编外变成编内,单位擅自聘用的编外人员,不得由财政列支或变相列支。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
改革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
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根据改革部署要求,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及党支部是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抓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开展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人员分流安置、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信访维稳等工作。行业体制改革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本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涉及的干部人事、人员分流安置、财政保障等配套政策制定及执行指导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转企改制有关单位国有资产接收和监管工作。县委编办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对接,重大问题提请编委会议研究。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部门党组(党委)、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改革的重点任务、步骤安排和推进方式,实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县委编
办要形成清单式实施方案,以县委编委名义上报,经市委编办
审核,报市委编委批准。今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主要标志是:新组建单位挂牌,主要领导配备、人员转隶、档案移交到位,变更、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相关信息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
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突击进人、突击花钱。上级部门不得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加大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导督察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责任。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3
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现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现状
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事业单位5个(其中正科级1个,股级4个),核定事业编制127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96名,空编31名。其中,实有在编在册参公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股级机构9个: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综合技术保障办公室(12315指挥中心)、财务人事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五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六中队。现有事业编制65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51名。其中:核定部门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股级机构领导职数18名(9正,9副),实配部门科级领导职务人员1名(1正),实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务人员18名(9正,9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现有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6名。其中:核定部
门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0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2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1名(1正),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1名(1正)。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9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
3名(1正,2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五)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编在册人员8名。其中:核定部门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配部门股级领导职务人员0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内需要调整的事业单位
(一)调整整合机构
1.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由正科级调整为副科级。
2.将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合并,重新组建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将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并,
重新组建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机构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保留不适宜整合机构
无
(三)调整编制
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拟核定事业编制总计127
名。
三、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
调整后,保留的股级事业单位共计2个。
(一)市场监管综合保障中心,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
当于股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保卫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全旗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科技发展规划,拟定并实施全旗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统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
管理、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6)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核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股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旗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2)依据国家有关计量检定的法律、法规,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活动,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承担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4)承担化肥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负责旗内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承担区盟行政机关及相关业务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等工作;
(6)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信息;
(7)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编制和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6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
核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4
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本系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任务
(一)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监察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监察执法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局队合一"要求,协同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承担日常行政检查工作。
4.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
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的立案处理。
5.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培训、评价、认证、检测、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查处全县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整合组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整合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县救灾救济服务中心、县矿山救护队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挂县应急救援大队牌子,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水旱灾害、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地震等方面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兼职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及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工作。
5.负责全县社会救援力量业务指导工作。
6.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撤销县煤检总站,组建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为强
化煤矿、铁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调查研究,提升矿产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监测评价水平,组建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煤矿、铁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监测和税费征收等职能并入县应急管理局。
(四)撤销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煤炭管理办公室)。
所承担的全县煤炭行业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地方煤矿的安全救援救护等职能并入县应急管理局。
二、具体安排
(一)方案制定
拟定本部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名义正式行文报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新机构挂牌、确定新单位主要负责人、人员集中办
公
对新组建、整合组建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
矿业资源监测中心、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挂牌;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确定新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所属科级干部的调整;按照集中办公的要求,完成办公用房的调整,做好通信网络以及办公保障工作。
(三)清理"吃空饷"人员
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排查,完成"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相关情况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四)人员安置
1.人员安置意见保留单位人员安置保持不变,撤销单位人员由新组建单位
接管。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县救灾救济服务中心、县矿山
救护队全部在编人员25人,其中13人转入县应急救援指挥中
心。
县煤检总站共在编69人整体转入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
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全部在编人员3人,皆为参公人员,待省市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后,再妥善安置。
离退休人员共74人。其中,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4人,县矿山救护队23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14人全部转到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煤检总站退休人员33人,全部转入县矿业资源监测中心管理。
编外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做好在编人员转隶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在编人员转隶意见,制定人员转隶情况表格和情况说明报县人社局审核,参公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调整手续。
3.按照规定做好岗位设置工作
(五)社会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人员转隶完成后,分别到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六)完成资产划转交接
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资产清查和登记,提出经费、资产调整和处置方案,按程序办理经费资产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
(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按法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八)办理事业单位财政账户设立、变更、销户手续以及经费保障方式调整手续
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财政账户设立、变更、销户手续以及经费保障方式调整手续。
(九)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整合撤并等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
党组织的作用不削弱。
(十)完成档案移交管理和处置工作
严格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档案管理和处置方案,做好档案收集、鉴定、整理、清点、交接工作。档案移接交一定要手续齐全。
(十一)总结完善
改革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报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评估验收后,按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应急管理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倒排时间、细化任务、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革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牵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思想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形成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引导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接
受组织考验,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保持平稳有序。统筹兼顾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当前
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坚持事业单位改革和各项工作两手抓、
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日常运转顺畅高效,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
通、不开口子,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就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稳步扎实推进的原则,在市本级和旗区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着力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升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握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改革部署要求,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要求。根据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的要求,对党委职能部门及其统一归口领导管理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进
行系统优化,原则上同类机构要综合设置。对涉及纪检监察、巡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等具有政治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不能削弱其职能。
(三)完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实
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实行行政
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
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四)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机构编制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推进。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改革发展要求,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三、优化布局结构
(一)优化重组处级事业单位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优化重组处级事业单位,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做强做大公益事业提供组织保障。改革后,除学校、医院外,全市处级事业单位由45个调整为44个,减少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
1.加强市委党校职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将市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培训职能并入,加挂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集中培养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
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统一战线理论研究
人才等职能。
2.组建市档案史志馆。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市档案管理、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水平,整合市档案馆(正处级)、市委党史研究室(副处级)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组建市档案史志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委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正处级,承担全市档案、党史、地方志有关工作职能。
3.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统筹数字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整合市大数据发展局(正处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市信息资源中心、市电化教育馆、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市房产信息管理中心、市建筑科技教育中心、市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市农牧业信息中心、市林业信息中心、市旅游信息中心、市大数据审计技术服务中心、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市煤炭信息中心、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市信访信息中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市卫生统计与信息管理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等28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部分人员编制,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
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机
构规格正处级,承担非涉密政务网络与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共性技术和业务协同应用的建设运维,统筹基础信息资源库及数据管理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