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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实施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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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实施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是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来,财会监督从"政府管理"上升到"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国家治理"层面,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实施推进会,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设计理念

随着财会监督重要性的持续提升,为应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新要求,X市财政局不断优化制度体系。2022年,以发挥财政部门监督主责,推动检查问题全覆盖整改为目的,X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践,探索建立《X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定位、反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对于财政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一些不适用处理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形式进行整改的情形,通过发放财政监督检查建议书的方式提出整改或管理建议,为保障检查开展、责任追究、整改督促等各项重点任务的规范化开展奠定制度基础。

(一)拓展财会监督内容

结合"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关联"的"大监督"理念,为对行政处理处罚形成有效补充,财政检查建议制度将财政监督检查建议的主体定义为负有财政监管职责的财政局各业务处室,包括监督局及各相关处室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建议的对象为被检查单位、个人、财政局内部相关职能处室。监督检查建议分对内建议和对外建议。适用采取对内建议的情况为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适用采取对外建议的情况包括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及内控等方面工作存在的缺陷或需要规范的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被检查对象关注的情况,以对内对外建议的形式拓展监督检查的内容,不仅包含具体的会计行为,还涉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的执行等管理行为。

(二)优化新时代财会监督定位

传统财会监督聚焦于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提出正是要打破对财会监督的思维定势,转变为同样关注绩效性、效益性的全面监督。一方面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剖析、归纳和总结,依托《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财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出具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职业判断力,基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对检查结果进行研判,对可优化提升的情形,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查建议,对有普遍性、存在较大财政管理风险的问题,另行制作《典型问题风险提示》,督促相关处室单位针对问题风险提示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完善管理制度,发挥预警防控作用。

(三)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形成监管闭环

为贯彻落实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的"四位一体"财政管理机制,深化监督结果综合运用,X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建立财政监督成果利用的反馈机制:一是明确监督检查意见的反馈时间,要求建议对象在收到《财政监督检查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监督检查建议内容进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意见或整改措施,形成书面的反馈单报送至财政监督局;二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外建议除被检查对象自行反馈外,可由财政监督局采取回访、督办等形式了解建议落实情况,对内建议涉及的处室单位在收到《财政监督检查建议书》后,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对未在检查要求期限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各相关处室负责持续跟踪,及时向财政监督局报送问题整改进度,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编制相挂钩机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坚决压减来年预算安排。

二、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实施的信心决心

2023年,X省财政厅将X市财政局总结上报的"实施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列为全省试点推广项目,向全省财政部门推广。自2022年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建议制度以来,X市财政局积极在年度检查工作中落实该项制度,及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点,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两年共发出财政监督建议书84份、典型问题风险提示2份。对内建议内容涉及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资金监管、土地储备项目收支监管等;对外建议内容涉及财务处理不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务租车费支出超预算等。通过"建议-反馈-整改-跟踪"的闭环监督,切实发挥检查工作的监督作用,为监督计划的有效执行与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提供实践支撑。

(一)深化检查成果应用,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X市围绕着X"8+4"政策体系落实、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等大事要事,聚焦财经纪律执行关键领域,制定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市县一体、部门协同的贯通协作机制逐项抓好落实,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以切合实际的检查建议及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以绿化微提升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为例,检查发现项目经确认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包括工程量确认单中施工单位提供的营养土数量包含了已由业主单位提供的部分,苗木实际规格与工程量确认单规格不一致等两个问题,因检查发现及时,项目尚未进行第三方审定结算,未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监督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议。被检查单位按照建议书的内容进行整改,完善了项目管理存在的缺陷,在后续的跟踪监督中,也未发现类似问题。通过检查建议,及时排除了财政资金流失的风险,也为后续项目敲响了警钟。

(二)压实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X市针对同一检查问题,通过分别发放对内和对外建议,压实被检查对象和财政部门双方的主体责任,并以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例如,在土地储备成本核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针对某土地储备中心未对已完成土地储备项目总体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问题,X市财政监督局充分分析出现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结合现场监督工作发现,该中心的土地储备成本核算管理机制不健全,土地收储管理存在漏洞,分别向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提出加强监管的对内建议和向某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严格执行土地储备成本规制办法、健全单位内部成本核算管理机制的对外建议,督促各单位规范有效使用资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做到线上线下监控无死角,确保土地收储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三)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形成闭环监督新模式

以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建议-反馈-整改-跟踪"闭环监督,实现对财政专项政策资金"编制-执行-监督-编制"闭环管理,进而形成财政政策"跟踪-评估-反馈-整改"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有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在公务租车费用检查工作中,核查发现有部分单位公务租车费用支出数超过当年所核定的预算额度,X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以"三步走"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一是向相关单位发放《财政监督检查建议书》,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车改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财务内控管理;二是在预算编制布置会暨政策培训会上重点强调交通费管控相关要求,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严格交通费管控政策的落实执行,避免重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将整改情况与预算编制相挂钩,形成长效机制,对落实"过紧日子"不到位的情况,坚决压减来年预算安排。

在闭环监督模式下,X市财政局相应出台《加强市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制定《X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主动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进行对接,起草《X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实践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公物仓"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以"线下实体仓+线上电子仓"齐抓共管,提高资产数字化监管能力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激活资产价值;部分市级单位在监督跟踪中完善了公务用车油耗、运行经费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等各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完善,充分运用监督成果,优化财政政策管理体系。

三、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紧迫感使命感

随着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不断深化应用,在及时化解财政风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长效机制建立等领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取得这些成效的同时,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检查建议示范性欠缺、建议效果有待提升等薄弱问题逐渐浮现,不利于推动建议制度的长效落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一)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财会监督的格局,树立了新时代新的监督理念,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体系中的主责部门,承担着牵头组织责任,由财政部门单独建立的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监督内容,对监督行为进行了规范。但从外部来看,制度制定层级不够,对同级部门约束力不足,权威性不够,相较于行政处理处罚决定,部分部门对收到的建议书认可度不够,后续效果有待加强;从内部来看,在执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时,由于上级财政部门未制定相应的制度,建议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且部分处室监督理念未完全转变,依旧是"检查型"监督,而非"管理型"监督,打"集体仗、协同战"的意识不足,不利于形成"财政大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检查建议示范性有所欠缺

在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背景下,X市财政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理处罚会进行公开曝光,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互联网+"模式将部分检查结果对外公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但是财政检查建议的内容并不对外公开,致使财政执法示范性有所欠缺。从问题的性质看,涉及处罚的问题一般情节较为严重,对于其他单位而言,警示效果远大于示范效果,而涉及建议的问题一般情节较轻,普遍性较高,若对建议的内容进行归纳公开,可以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三)监督检查建议的效果有待提升

一方面,数字化手段有待加强。《意见》要求统筹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新时代,数字化手段是财会监督工作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重要抓手。目前,X市已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内控管理"等数字化平台,但在高效服务于财会监督方面仍有短板不足。从财政系统看,包含监督职能的业务较多,对应的系统应用较多,但普遍集成度较低,存在"单打独斗"情况,进而影响财政部门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深度。从全市面上看,部门间在数字化平台建设上的协作还不够,可用于监督工作且数据融通的数字化平台较少,部门信息数据与财政业务数据的"整合度、融合度"较低。在监督工作开展实际过程中,不得不依靠大量人力进行原始凭证、数据资料、账册报表的核验,影响监督工作质效。

另一方面,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结合X财政日常工作实际发现,监督检查的力量虽然持续加强,但由于相关业务专业性较强,非对口业务处室的干部对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掌握得还不够深入,专业知识储备量不足,而部分发现的问题本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监督人员未能及时识别出潜在原因,致使提出的建议存在浮于表面的风险,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四、聚力攻坚,不断汇聚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实施的工作合力

(一)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大监督"体系

财会监督是保障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引领,持续深化内部协调、部门协同的"大监督"体系。一是围绕制度机制建设,由省级及更高层面制定出台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融合的协同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建议制度的权威性,形成有机的财会监督合力。二是建立部门内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以交流共享的方式进行部门内研判,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查建议。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提升监督结果示范性

财政部门要持续创新财会监督信息的公开形式,将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监督内容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公开范围。通过对示范性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可向社会公众征集优化建议,为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提供参考依据,通过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让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会计及内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无处可藏,进一步深化财会监督结果应用。

(三)打造监督协同专业队伍,推进监督建议效果提升

一方面,要打通监督协同数字壁垒,提高平台数据运用水平。财政内部建设方面,深化财政部门"数据仓"建设,集成财政软件应用,简化业务工作流程,实现财政数据的集成化、扁平化、深层化,进一步整合财政信息资源、数据,使监督系统可以全面贯穿于项目立项到检查问题整改落实中。部门协同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检举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等平台,增强相互连接、响应与运作能力,推进不同监督系统和平台内部数据交换,形成立体化、强关联的数字监督网,推动实现决策分析、智能监督、内部管理一体贯通。

另一方面,要加强财会监督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针对财政干部培育,结合清廉财政建设、X市"六治六提"作风建设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引导,督促财政干部转变对财会监督的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专业本领。针对市级部门人才整合,以财会监督体系为载体,从各个责任主体中吸纳人才,更有针对性地组建财会监督人才库,提升"监督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为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打牢人才基础。针对财会行业人才建设,通过多部门扶持政策联动,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形成组合式政策激励体系,激发财会行业在高端人才领域引育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财会行业高端人才队伍。

同志们,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是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提升财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建议制度的实施,为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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