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建议类调研报告-31篇(第2/46页)
(二)农村电商物流成本高。一是快递企业各自配送,成本较高;且各快递企业经营分散,目前我县11家快递企业,其中3家分布在电商孵化园,3家自购经营性用房,5家租赁场地经营,经营场所的分散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物流配送成本。二是农村电商统仓共配体系尚不完善。三是农产品上行规模小,快递量少,没有议价优势。
(三)政策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我县对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产业的发展没有具体的扶持政策,仅依靠省、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难以充分发挥产业引领、项目带动和企业示范作用。如能出台相较于周边地区更优惠的扶持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外地企业来蒙发展。
(四)电商和物流人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年轻人口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尤其缺乏既懂农业、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同时,政府部门精通电子商务和物流的业务骨干非常匮乏,电商和物流企业自身也人才稀缺。
(五)缺乏电商龙头企业,产业带动能力较弱。近年来,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已培育出一批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但总体上规模不大,影响力不强,尚未有能够展现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引领县内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方向、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尚未形成,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明显。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电商企业84家,而我县仅有4家。
三、对策及建议
加强电商人才培育。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针对县镇村三级干部、企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分别开展理论知识、网店建设、营销运营等专业化、专题型培训活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升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能力和网店从业者的实战营操水平。
培育优势产业,品牌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县互联网协会、抖音网红等社会资源的作用,选取一至两个在全国有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品类,如鲜食玉米、牛肉等,统一种养标准、统一加工标准、统一产品标识、统一产品定价、统一品牌包装、通过直播带货销往全国。以销售促生产,以生产促销售。
推进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一方面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物流配送路线,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完善县物流配送中心服务设施和功能。另一方面,每月定期举办电商优惠、促销活动,同时村级服务站加强宣传力度,增加订单量,降低物流配送成本。
继续扶优育强电商主体。提升电子商务孵化园、许疃电商筑梦小镇、青火电商园服务功能,优化创业环境,吸引电商企业入驻。建立优势企业梯级储备库,筛选一批优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引进和培育一批直播带货达人,发展电商直播产业。引导、鼓励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带货主播、代购、小额交易自然人网店办理注册登记,依法开展网络交易,扩大电商主体队伍。
培育优势产业,品牌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县互联网协会、抖音网红等社会资源的作用,选取一至两个在全国有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品类,如鲜食玉米、牛肉等,统一种养标准、统一加工标准、统一产品标识、统一产品定价、统一品牌包装、通过直播带货销往全国。以销售促生产,以生产促销售。
着力政策支撑,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我县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我县打造为吸引外来投资和人才集聚的"价值洼地"。
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在合同、价格、广告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监管领域,也是全国12315平台和消费者协会受理处理我盟区域范围内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随着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并开展市场整顿行动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总体上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校外教育培训领域市场监管基本情况
(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排查
2021年9月盟旗两级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级教体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全盟范围内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调查。在各层级的联合检查中,通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查询、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办学行为、证照核查、机构营利性转非营利性、价格收费管理、广告宣传、服务合同等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规范全盟各类校外培训办学行为。
(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
印发《阿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未按核定登记事项及经营活动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违反合同行政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机构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盟旗市场监管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车辆61台次。联合各级教体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跨部门"双随机"抽查6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7户,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教育培训类广告、利用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实地督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培训机构负责人宣传讲解《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此次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学科类线上违规培训广告专项行动。
2022年1月15日-3月初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学科类线上违规培训广告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从时间节点上对放寒假一周及开学前一周为重点监测监管期。重点排查学生家长使用集中的生活服务类平台,清理平台内各页面、频道、板块中广告位、推荐位、用户评论互动环节存在的学科类培训广告和变相广告、软文;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广告位和广告内容、对违法广告的予以清理处置,切实减轻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发挥作用。
上一篇:2023年调研报告-15篇
下一篇:某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