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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建议类调研报告-31篇(第3/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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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处理校外培训领域消费投诉。从2021年全年截至目前,全国12315平台和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教育培训服务领域消费者投诉17件,涉及争议金额1.7万元。

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同纠纷问题。培训机构在制定格式合同时,存在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条款。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当消费者出现要求退费等问题时,没有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班只为消费者开具一张交款收据,不与消费者签订任何合同,大部分培训机构自行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存在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问题。

二是虚假广告宣传问题。虚假宣传是备受消费者诟病、引发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夸大宣传培训效果或成绩、夸大宣传师资力量、夸大培训机构资质或者实力、虚假用户好评等方面。

三是预付式消费风险问题。有的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诱导收取大量预付费,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后导致消费者预付费用难以追讨。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一)综合运用市场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行为、合同行为、竞争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多方联动,共同治理。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多重工作合力,优化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保质保量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加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宣传教育引导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消费者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二是继续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推广并推进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三是大力宣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八不准"》,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在培训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过程中,必须遵循"八不准"。

(四)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积极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通过消费警示提示等内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选择合法合规培训机构,理性谨慎消费,保留消费维权凭证,尽量避免一次性缴纳高额费用,产生预付式消费风险。

XX区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普法联动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普法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党委对普法工作的领导,2021年XX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合并至中共深圳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由区司法局牵头,协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为周学良,副组长为王妍霞、范燕塔、詹文烈、李全毅。2021年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统筹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各项工作。二是高质量谋划XX法治建设蓝图,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为契机,在总结"七五"普法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客观分析短板不足的基础上,对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结合多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在XX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XX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XX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逐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十项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听取五个普法责任部门普法工作情况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法学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等群体对各部门普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各部门共性目标和个性特色,突出差异考核。三是以司法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评价指标为指引,落实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普法评价指标,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案件庭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及四项法治创建活动纳入XX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二)突出重点内容和对象,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宣传。XX区委区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展一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XX区委依法治区办举办"XX区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邹平学教授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各职能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一期以上宪法专题学习,各街道建立完善市民向宪法宣誓点,目前共组织10场宣誓活动。结合《民法典》正式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活动。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50多名职能部门代表参观深圳民法公园,打造10辆民法典宣传主题公交车,印制5万份民法典主题宣传海报,不断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

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策划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主题活动。区妇联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结合街道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编印《儿童安全知识知多D漫画读本》《反对家庭暴力漫画读本》等宣传资料。区工信局开展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我区企业申请并获得深圳市绿色制造示范企业超20家。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2场"送法到家"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和培训,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区政府常务会持续开展"双月学法"活动,推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目前开展学习行政处罚法、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共3期。各党委(党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素养。区委组织部将法治教育纳入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职员初任培训课程,已组织70名新提任科级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区委党校开设多门法治课程,面向全区公务员授课。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XX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共2954人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为99.8%,优秀率为99.7%;10月底将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前往XX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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