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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汇编(11万字,医务、科研两部分,2017版)(第9/13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39640个字,预计阅读时长133分钟

5护理指导

5.1告知病人或家属佩带腕带时勿任意移除,以利身份之辨识。

5.2告知病人或家属于接受各项诊疗护理活动前,医务人员称呼全名正确时,务必应答;未确认身份或不正确时,请及时予以澄清。

6身份不明病人的急诊处置

6.1身份确认前:

6.1.1急诊科护士通过电话联系给身份不明者挂号获取病历号。

6.1.2急诊护士给病人戴上手腕带并注明:姓名(无名+日期);性别(男/女);年龄(不详);病历号;过敏史(不详)。

6.1.3如需急诊检查、手术、住院,各类单子均填无名+日期、病历号、性别等,并在必要时报告行政总值班/医务科。

6.1.4收费处根据行政总值班/医务科批示办理相关手续。

6.1.5对于那些费用无法落实且当时病情相对稳定的身份不明者,报告行政总值班/医务科。

6.2身份确认后:

6.2.1联系病人家属,确认患者身份,并换上标有病人正确姓名、年龄等信息的手腕带。

6.2.2未住院的无名病人如在离开急诊科时其身份已得到确认,急诊科护士应在急诊病历上记录,并通知收费处修改病人入院资料。

 流程图:住院患者身份识别核对流程

门诊医师岗位责任制

1.为了使门诊医师的医疗服务有一个规范程序,为患者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医疗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门诊出诊的所有拥有执业医师执照的临床医生,包括参加普通门诊、

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的医生。

3.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开启电脑,并进入诊间系统,等待接诊。

4.热情礼貌接待病人。

5.核对病人身份:

5.1"您叫什么名字?",查对病历本上的信息是否与病人本人相符(医保病人应严格查对病历本上照片与病人本人的相符情况);

5.2在诊间系统中刷就诊卡,核对就诊卡信息与病历本上信息的相符情况。

6.按照诊疗常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和检验,按照《患者知情同意操作规程》说明其必要性和费用,取得同意后方可开申请单,对其病情状况进行必要的解释。体格检查完毕后要及时洗手,才能进行后续诊疗工作。

7.尽早为病人做出明确诊断,在尊重病人意愿的前提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对采用特殊或有风险的疗法时,要向病人解释该疗法的效果、危险性和避免措施,征得同意后方能执行,并记录在病历中。

8.按门诊病历书写标准要求完成病历记录;在诊间系统中完成电子处方和电子检验申请单的录入,手写特殊检查申请单并签名。

9.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检查和治疗的注意事项,并进行健康教育,记录在病历中。

10.病人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时,医生应告知病人或家属大概的入院时间、住院费用、大概的住院时间、可能的治疗方案和效果等内容,得到病人的理解后,填写入院申请单;将入院申请单交给病人,请病人到相应病区办理预约手续。

11.门诊诊疗过程中,遇到自己处理有困难的疑难病例或经三次复诊尚未确诊者,按照《门诊会诊制度》及时请上级医生或他科医生会诊。

12.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及早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漏诊、误诊。

13.发现传染病时,按照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向保健科报告。

14.病情较重者,尤其老弱病残者,应建议其住院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14.1首诊科室有空床时,可以当即办理入院手续;

14.2首诊科室无空床时,请病人到相应病区登记预约;若该病区预计3天不能收治该病人,应明确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建议其到其他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14.3如果病人或病人家属拒绝接受住院治疗,医生应向病人和家属说明病情、预后和拒绝治疗的后果,记录在病历上,请病人或家属签字。

15.对已经挂号就诊的属于边缘学科的病人,门诊医生要严格按照《首诊负责制》和《门诊会诊制度》接诊、转诊。

16.医生接诊听力障碍的病人时,应采用书写方式或手势进行交流。

17.门诊病人需要开病假证明时,接诊医生应该认真评估病人的病情是否能承担病人的常规工作,并根据急诊三天、门诊七天、特殊情况不超过十五天的原则,严格掌握病休时间;认真逐项填写病假证明书,字迹清晰,不缺项。

18.门诊病人需要开诊断证明时,接诊医生应审查病人的诊疗过程评判当前诊断的准确性,必要时增加检查、检验以明确诊断;疾病诊断证明书应语言规范、简洁,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19.如果下班后仍有病人需要诊疗,原则上医生不得擅自离开;医生可以与科室主任联系,请求安排其他医生继续为病人诊疗,或将病人带到急诊室,移交给急诊室的值班医生,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0.当天工作结束后,医生应整理好诊桌,正常操作关闭电脑,并与门诊护士做好诊室交接工作。

首诊负责制

为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首问(诊)责任制。

一、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首问人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提出问题的解释和指导,杜绝不理不睬,态度冷漠;首问人包括在本院范围内第一个接受患者及家属询问的本院所有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应语言文明、礼貌相待,热情回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灵活运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所提问题,属于本职范围且能立即解决的,应马上进行协调和办理,不能解决应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本职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部门科室,不能置之不理或推诿了事;对待群众来电和来信,要热情告知相应的部门科室,不能激化矛盾或置之不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患者及家属提出问题的解释要耐心细致、准确到位,不得推诿、含糊不清。

对患者及家属的提问置之不理或含糊不清,引起患者及家属不满或投诉者,一经查实,要对首问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首诊负责制

1、"门诊医生首诊负责制",是指门诊医生对自己首次接诊的病人要全面负责病历书写和必要的诊断治疗过程,而首次接待该患者的科室和医生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

2、若发现患者合并他科疾病,应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写好门诊病历,并主动联系相关专科,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共同制定诊疗计划,杜绝态度生硬、推诿病人。

3、若发现患者纯属他科疾病,门诊病人应详细告知患者就诊科室,住院病人应主动邀请相关科室会诊,并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写好住院病历后,转入相关科室,不得擅自涂改科别或让患者去联系科室,不许推诿病人。

4、跨科疾病或诊断不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应首先承担主要诊疗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报告门诊部;在未明确收治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应负责到底。

5、涉及多科疾病患者的收治,应根据主要疾病决定收住科室。必要时可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由医务科协调解决,各科室均应服从配合。

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为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和《预约挂号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医务科落实,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2、医院对外联络办公室通过网站、显示屏、公示栏负责对外宣传。

3、门诊挂号室为预约挂号的负责部门,挂号室负责人承担日常工作的落实管理。

4、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挂号室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5、预约挂号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6、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室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挂号的顺畅。预约电话:

7、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需在头天下午四点之前与患者取得联系,并得到确认,告知预约号。

8、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安排预约挂号比例,并逐渐提高比例达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

9、专家停诊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患者告知。

10、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门诊预约挂号工作流程

现场预约

患者到一楼大厅挂号室指定的窗口排队,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负责挂号的人员对其身份进行核对,无误后对他指定的科室或专家进行预约挂号,收钱、打印发票。并告知患者在预约的日期和时间前来就诊。

电话预约

在公开的场合公布门诊的预约的电话

负责预约挂号的人员,按到患者需要电话预约时进行登记,并告知患者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

将患者的信息录入预约挂号系统,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预约号,每天下午四点前通过电话与预约第二天的患者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并告知预约号。

如果有排班变动,或专家门诊临时停诊,医务科提前一天通知挂号室,挂号室人员再与已有预约的患者取得联系,通知医院的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进入挂号系统,根据患者提供的预约号进行挂号,患者再到相应的科室或专家就诊。

备注:

1、如果患者需要退号,必须在规定的预约有效时间内到挂号室作退号处理。

2、院方有义务对患者的信息进行保密。

门诊诊疗管理制度

一、目的:向门诊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诊断、治疗、咨询服务,对特殊病情的病员收入院或提出转诊的意见。

二、适用范围:门诊医务人员诊疗工作过程控制。

三、职责:

1.由门诊部主任负责制订门诊部的诊疗工作计划。

2.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对病员的接待、诊断、治疗工作。

3.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病历、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卡及登记本的记录。

4.由门诊部主任负责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诊疗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

1.导医工作常规:为了提高门诊工作质量与效率,方便患者就诊,我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了导医服务。导医由有工作经验的护师(护士)担任,其工作常规详见《分诊、导医工作管理制度》。

2.门诊一般护理:门诊护士为各科首先接触患者的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其工作程序见《门诊患者接待管理制度》。

3.门诊一般诊疗门诊各科室的诊疗工作均按门诊一般诊疗常规施行,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各科分册、《中医常见病症基本诊疗规范》,以及《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第四版)中的"门诊各科诊疗工作常规"。

(1)门诊首诊医师负责接待患者,宣传、解释医院有关的程序、规定,做好疾病的咨询及各项解释工作,动员患者先挂号及备齐有关资料及门诊诊疗簿,按病种分科就诊。

(2)接诊医师根据患者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时,宜着重考虑简单有效及在门诊条件下安全可行的诊治方案。向患者交待清楚在检验方面和治疗方面应注意的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妥善掌握适应症及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经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5)门诊医师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如有怀疑,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检查。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7)病情较重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残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转院,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重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给予抢救。如搬动后可能加重病情者,则应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8)言语低声。耳聋患者,可酌情采用写读,避免喧嚷。

(9)凡在门诊进行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使用激素、利尿剂、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及调整剂量。

4.门诊治疗室与隔离室按《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配置,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保持卫生清洁。

5.门诊病案记录及门诊日志:

(1)门诊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病案的一般要求及内容、排列次序均以《病历书写规范》为依据:①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医师应签全名。②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③门诊病历要简明扼要。必须填写患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字。④每次诊察,医师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加填具体时间。⑤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写清楚。⑥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及处理意见,并签字。⑦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开具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⑧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⑨中医医师按中医病历书写要求书写。

6.申请单:

开写申请单,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医技检查申请报告制度"执行。(1)各种检查单及特殊记录单,均应按照表格规定项目,由医师逐项填写,注明收费类别并应签署全名,方为有效。(2)申请检查、治疗及理疗等,除注明诊断外,应将有关病史、检查结果及检验数据扼要记载,并提出诊疗目的与要求。(3)须立即报告结果者,可在申请单右上角加注"急"字。

7.门诊特殊检查:(1)凡确定进行特殊检查者,由医师提出申请,有关检查科室安排检查时间。(2)特殊检查所用之器械、敷料等均须严格消毒。医师应协助准备,并检查是否完善。(3)检查前向患者说明检查目的、方法及有关事项,以解除顾虑,取得合作。(4)医师及护士应充分估计检查过程中患者可能发生的情况,如过敏、休克等,并作好必要的急救准备。检查后给患者适当休息和护理,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观察。(5)检查完毕,视需要预约复诊。

8.会诊:(1)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科会诊者,需经本科年资较高医师审签。亦可开展专科联合会诊。(2)申请会诊科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3)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病历上。如接受会诊科认为需继续留本科治疗者,可不转回原科。(4)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科医师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5)申请会诊应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症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9.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主要用于证明诊断,所诊断的疾病应尽量明确、具体,说明程度。病情比较复杂、一时不能确诊或尚需其它科会诊者,一般宜待诊断明确或诊断工作告一段落后再行填发。严格掌握休息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特殊情况者例外,休息天数应大写,最好标明起始日期。如有涂改,应加盖印签方为有效。诊断证明书中的主要处理意见,如休息方式及期限,要记入门诊病历,以备查考。诊断证明书须经该科门诊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审签,并加盖医院有效公章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如受原单位委托作疾病鉴定者,诊断证明书应经门诊部主任审定。诊断证明书一般交由患者本人带回。

10.处方:门诊接诊医师负责开写处方,处方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处方制度要求管理。(1)门诊各级医师的处方权,由院领导及医务科批准,并将签名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2)处方内容包括:医院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不得缺项、漏项。(3)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医师如修改处方,必须在修改处签字。(4)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药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医院制剂规范的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新签名。(5)处方一般以3日量为宜,7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6)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JP2〗(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1.收住院及住院证的填写:(1)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2)门诊医师决定患者需住院后,填发住院证。内容包括: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②诊断,包括重要诊断及较重大的次要诊断或并发症。

12.门诊手术

(1)一般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等,有条件在门诊进行者,均可在门诊手术,手术种类应根据设备与技术条件而定。(2)门诊手术经医师诊察后决定,必要时应进行术前讨论,并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及预约手术时间等。(3)术前应作必要的检查,如测体温、检查手术部位,需要时作全面检查。手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4)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5)参加手术工作人员须按无菌技术常规施行(见《无菌技术操作管理制度》)。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6)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必要时可予镇痛剂、抗生素。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7)手术室的清洁、消毒,按门诊的《病区管理制度》进行。

退号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倒号,维护门诊正常的诊疗秩序,特制定本办法。我院实行有限分诊,自主挂号的挂号模式,门诊一楼大厅的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为病人及家属提供分诊咨询服务。

1.我院提供实名制预约挂号和复诊预约服务,病人凭身份证和预约挂号平台提供的预约号码挂号。

2.病人挂号获得就诊号后,原则上不能退号。

3.以下情况可以办理退号手续:

a)预约接诊的医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出诊,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把该信息通知病人,且病人不愿意接受医院安排的替诊医生的诊疗。

b)病人经分诊服务台咨询后挂号,但该病人的病种不属于所挂科室的诊疗范围或不是接诊医生的专长。

c)由于特殊原因(如电脑系统故障,或发生其他突发性事件),医院无法正常开展门诊诊疗工作时。

d)病人在候诊期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如疾病急性发作,或发生危害病人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刑事事件),使病人不能接受正常的诊疗时。

4.病人需要退号时,在规定时限内到挂号收费窗口说明理由给予退款

门诊会诊制度

1.目的:确保门诊会诊工作有据可以,提高门诊诊疗质量,避免误诊、漏诊。

2.范围:门诊部、医务科、各临床科室医生、门诊护士皆适用。

3.权责:

3.1门诊部:制定和修订门诊会诊相关规定,解释、督促和检查制度的执行。

3.2医务科:协助门诊办公室开展门诊会诊的质量管理。

3.3首诊医生:提出会诊请求,并与会诊医生或协同会诊医生完成患者的诊疗。

3.4门诊护士:引导患者到目的科室,及时安排病人就诊,并开展健康宣教。

4.定义:

患者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如果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首诊科室的业务范围,但属于医院其他科室的业务范围;或患者所患疾病复杂,需要其他相关科室协助诊治;或患者在首诊医生处就诊超过三次,首诊医生尚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后病情未能的控制,由接诊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和被邀请会诊医生书写意见的行为。

5.作业内容:

5.1科间会诊

5.1.1首诊医生认定患者所患疾病不是本科业务范围,或患者所患疾病复杂,为多发病或有

并发症的患者,需要请相关科室的医生协助处理时,首诊医生应详细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需要会诊的原因、会诊的目的和会诊的科室,将会诊建议写在门诊病历上,并嘱咐会诊将门诊病历交给门诊护士。

5.1.2门诊护士根据病历上医生的会诊建议,将门诊病历交给患者,清楚告知前往目的科室的路线,到目的科室找门诊护士或门诊医生。

5.1.3目的科室的门诊护士接到患者提交的门诊病历后,应及时安排合适的医生接诊患者。

科间会诊应该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承担。

5.1.4会诊医生接诊患者时,应仔细查看首诊医生记录的病历和各种检查、检验结果,认真

分析病情,必要时与首诊医生电话沟通;会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出检查、检验申请单,制定治疗方案,并清楚地记录在病历中。

5.1.5目的科室的门诊护士应在患者完成会诊后,对患者进行相关的健康宣教。

5.2科内会诊

5.2.1如果接诊医生发现患者已在本科室就诊三次以上,但仍未明确诊断,或经治疗后病情

并未改善,接诊医生应通过电话主动邀请本科室的上级医生会诊,并将会诊申请记录在病历上。

5.2.2本科室的上级医生在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在2小时内安排会诊。上级医生应认真听取接诊医生关于患者病情的介绍,仔细问诊,认真查看各种检查、检验结果,认真分析病情,必要时与接诊医生共同商讨,制定新的检查、治疗方案;接诊医生根据上级医生的意见书写病历,请会诊医生签字确认。

5.2.4接诊医生根据上级医生的会诊意见,安排患者检查、治疗或住院。

5.2.5上级医生会诊认为该患者需要院内多科会诊时,请按照医务部颁布的《会诊制度》的规定操作。

6.注意事项:

6.1会诊医生的资格:

6.1.1科间会诊要求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

6.1.2科内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承担。

6.2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会诊要求。

门诊医生出诊管理方法

为规范门诊医生出诊时间,提高门诊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制定本办法

1、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阵准备工作(开启电脑,并进入诊间系统),等候接诊;

2、出诊医生应安排好出诊当天的其他工作,包括查房、会议、教学等,不得因其他事项影响按时出诊;

3、出诊医生因身体不适、有事或外出开会、会诊等不能出门诊时应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4、科主任无法临时调遣人员时,应马上通知医务科及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信息科、挂号室公式相关信息;

5、门诊部每周到门诊巡视1次,医务科每月至少1次到门诊巡视,检查各科室出诊情况;

6、一个月内,门诊医生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诊,医务科对该医生进行谈话并全院通报批评,必要时报院办给予经济处罚;

7、医务科投诉中心定期分析门诊病人的投诉,对因迟诊或擅自停诊引起的投诉或纠纷,医生负主要责任,并全院通报批评;

8、各医技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参照本办法按时为病人提供检查、治疗等服务。

专家门诊准入退出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家门诊所有坐诊专家

二、专家门诊准入制度

1)专家资格专家是指本院正式聘任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2)专家门诊申请由个人申请、科主任审核、医务科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接诊工作。

3)申请审核

l、专家门诊原则上每年3月份进行调整1次。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2、由专家个人提出申请,科室统一上报,由医务科根据情况进行调整,特殊情况报医院讨论决定。

三、专家门诊退出制度

1、专家门诊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出诊2个月,时间满后重新申请,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再出诊。

1)连续2次或1年内有3次以上

①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离脱岗超过30分钟的;

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缺诊的;

2)年内有2次以上

①无正当理由预约专家在约定时间超过15分钟未到岗的;

②推诿病人或未履行首诊首问负责制的:

③投诉核实确有服务缺陷的;

2、专家门诊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出诊1年,1年后重新申请,经医务科同意报院务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再出诊。

1)连续3次或1年内有5次以上

①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离脱岗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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