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自评报告-17篇(第3/18页)
xx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九江市迎接省政府对市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从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对我县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指标自评99分,加分自评3分,自评总计102分。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全面领导(分值10分,自评10分)
1.建立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2021年,县委常委会研究教育重大问题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教育议题5次。(分值2分,自评2分)
2.扎实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印发了《2021年德安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主动权。制定了《德安县教体局2021年反邪教工作方案》,有效提高师生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2021年,我县教育领域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分值2分,自评2分)
3.将教材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不断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分值2分,自评2分)
4.全县教育系统下设2个党委,2个党总支,33个党支部,做到了党组织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全覆盖。制定了《德安县教体局党委2021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严格按照江西省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用书落实要求。(分值2分,自评2分)
5.坚决落实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将"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纳入了学校工作绩效考核。(分值1分,自评1分)
6.全县教育系统利用教师大会、小组讨论、自主学习等形式,对新修订的《教育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探讨。(分值1分,自评1分)
(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分值4分,自评4分)
7.印发了《德安县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思政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一体化发展。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体育美育晒课表制度,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程。(分值2分,自评2分)
8.印发了《德安县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各配置劳动教育实践资源,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不断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工作,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施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出台了《德安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积极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近视防控工作考核工作。(分值2分,自评2分)
(三)推进教育改革(分值8分,自评8分)
9.组织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专题学习,完成本县文件规范清理工作。在本县教育系统招聘、评审,以及中考、高考等重要环节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积极申报市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年终述职都会重点提及教育有关工作。(分值5分,自评5分)
10.积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德安县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了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督导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预算30万元用于教育督导工作。(分值2分,自评2分)
11.开展中小学绩效考评,印发了《德安县学校工作绩效考评方案(修订稿)》,进一步激活学校自主发展活力。并按考核方案差额发放绩效奖金,落实效果明显。(分值1分,自评1分)
(四)落实教育重点任务(分值5分,自评5分)
12.坚持不懈抓好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的防控措施。全面完成了3-17岁在校学生及幼儿的疫苗接种工作。从严从实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分值1分,自评1分)
13.有效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了《德安县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驻地指导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真抓实干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印发了《德安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奖补实施方案》《德安县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督导评估和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学前普及普惠工作向着更高水平发展。(分值3分,自评3分)
14.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制定出台了《德安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德安县开展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教育系统不合理事项摸排行动。整改督查检查事项评比类事项共11项、制止社会事务进校园7项、减少报表填写事项7项。(分值1分,自评1分)
(五)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分值6分,自评5分)
1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定了《德安县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关于进一步保障教育用地的实施意见》,确保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切实保障教育用地。(分值2分,自评2分)
16.针对我县德安一小、蒲塘小学、德安三小、隆平学校、德安二中等五校的大校额情况,出台了《德安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专项规划》,积极有效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目前全县小学1-3年级和初中1-3年级达标班额占比100%,义务教育学校其它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占比为0。(分值4分,自评3分)
(六)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分值10分,自评10分)
17.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50286万元,同比上一年增长3746万元,增长8.05%。(分值1.5分,自评1.5分)
18.我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递增且高于省级标准。2021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为9914元、6488元、13711元、12548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444元、1621元、1350元、376元。(分值1.5分,自评1.5分)
19.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级标准。公办幼儿园标准为600元/人/年;小学标准为650元/人/年;初中标准为850元/人/年;高中标准为1000元/人/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增加200元/人/年;特教生补足至6000元/人/年,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计算。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25292元,高于省定标准。(分值1.5分,自评1.5分)
20.2021年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县本级财政应负担的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分值1分,自评1分)
21.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重点强化制度、督查、绩效等"三个环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经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总体运行良好,有效的遏制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的扩大,校园环境及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与提升。(分值1.5分,自评1.5分)
22.出台了《关于建立德安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确保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常态化开展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分值1分,自评1分)
23.扎实有序推进重大校建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2021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扩建项目2个。(分值2分,自评2分)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分值10分,自评10分)
24.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和待遇保障。(分值2分,自评2分)
25.落实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管理,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德安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按标准配齐配足全县城乡教职工编制,每年调整1次。(分值3分,自评3分)
26.印发了《进一步健全全县义务教育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全面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制定了《义务教育教师地方政府奖励性补贴考核发放办法》,不断激发教师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特岗教师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均落实到位。(分值3分,自评3分)
27.2021年度安排教师培训经费151.78万元,占教师工资全年预算总额的1.5%。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培训经费支出占公用经费比例均达到5%以上。(分值2分,自评2分)
(八)加强教育帮扶(分值2分,自评2分)
28.全面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阶段相衔接的教育资助体系。制定出台了《2021年德安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德安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1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25人次,发放各类资助金346.31万元。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了全县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分值2分,自评2分)
(九)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分值2分,自评2分)
29.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着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全县共13个乡镇均建成了1所高标准、配置设施齐全的公办园。出台了《德安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形成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2021年新增了凤凰城、碧桂园、状元府等3所公办幼儿园,这3所园均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时将智慧树、翰林学府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成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拟将海棠湾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印发了《关于调整德安县公办幼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分值2分,自评2分)
(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分值12分,自评12分)
30.围绕"三个一"的要求,制定了《德安县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确保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实效。(分值0.5分,自评0.5分)
31.不断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了《德安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审批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办学资源分配,积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德安县2021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德安县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保障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分值1.5分,自评1.5分)
32.印发了《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学校"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统筹规划我县"三个课堂"的建设和常态化应用。制定了《德安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含德安教育城域网)运维保障机制》,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把每年30万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在江西省高质量班班通监测系统及赣教云平台中,我县"校校通"建设率为100%、"班班通"达标率为100%、"人人通"开通率教师和学生分别达到106.36%,119.21%,教学通2.0教师使用比例达106.36%。达到高质量班班通建设和应用要求。(分值2分,自评2分)
33.健全"双减"工作机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双减"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双减"工作。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职责。课后服务实现"两个覆盖",我县全部22所义务教育学校均开展了课后服务,参与学生23203人,参与率达到99.7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显著。出台了《关于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德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部门联席会,成立了专班工作组,有效的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起了常态化的联合督查机制。通过治理,目前我县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仅剩1家,机构压减率达97.56%。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制定了《德安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月对各校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查。制定了《德安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不断提升近视防控保障能力。(分值7分,自评7分)
3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农村骨干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严格核查新入职教师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记录在册。我县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均达到相应等级。(分值1分,自评1分)
(十一)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分值9分,自评9分)
35.我县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印发了《德安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无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行为。出台了《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积极有效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分值2分,自评2分)
36.我县严格按照标准配足配齐高中教职工。2021年,高中学生总数为3889人,高中教职工总数为320人,师生比为1:12.15,专任教师占比97.1%,均高于规定比例。。(分值2分,自评2分)
37.我县主动对接新高考改革教学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制定了德安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指导意见,成立了德安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高考综合改革进行统筹、督促、协调和落实。(分值1分,自评1分)
38.我县投入112.94万元改建了网上巡查系统、保密室监控系统,现有高清标准化考场72间。2021年,对保密室进行了扩建改造,符合新高考要求。(分值2.5分,自评2.5分)
39.积极落实监考教师队伍考核、激励机制,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县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监考教师选聘、培训和管理调工作的通知》,规范考务管理,严格执行考务经费开支项目标准。(分值1.5分,自评1.5分)
(十二)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与水平(分值7分,自评7分)
40.我县积极推动职业教育。2021年我县共有初中毕业生2536人,普通高中招生1398人,职业高中(含县外)招生1286人,占比47.91%,达到省定标准。2021年高中阶段学生6629人,普通高中3889人,职业高中2740人,占比41.33%,达到省定标准。(分值3分,自评3分)
41.我县现有一所中职学校,为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8月,被省教育厅评定为达标(C档)中职学校。(分值3分,自评3分)
42.我县目前拥有两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富煌钢构有限公司和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出台了《德安县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建立公共实训基地。2021年,实训规模达到2094人次。(分值1分,自评1分)
(十三)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分值3分,自评3分)
43.制定了《德安县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安县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21年德安县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的通报》,严格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分值1分,自评1分)
44.出台了《德安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德安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德安县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推进,做到了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纳入县级计划管理,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做到了只减不增、按要求核减。(分值2分,自评2分)
(十四)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分值2分,自评2分)
45.成立了德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了《2020年德安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健全了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了教育安置办法,规范了送教上门工作。(分值1分,自评1分)
46.制定了《2021年德安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依托德安县第一小学成立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河东小学等8所招收了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学校设置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适宜且优质的教育。(分值0.5分,自评0.5分)
47.我县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42.6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职业教育2.14万元,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额的5%。(分值1分,自评1分)
(十五)推进专门教育(分值1分,自评1分)
48.成立了德安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德安县专门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德安县专门学校教育制度》,2021年对按规定送矫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电话访问。(分值1分,自评1分)
(十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分值5分,自评5分)
49.我县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截止2021年底,我县所有学校都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封闭管理达标率为100%;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100%;全县所有学校一键式报警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成率为100%,全县各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安装率、联网率100%。2021年,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完成了所有学校的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并于秋季开学全部投入使用。(分值1分,自评1分)
50.成立了德安县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到了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2021年未有被中央级或省级部门通报或督办、被中央级或省级媒体曝光并查实的安全现象。(分值4分,自评4分)
(十七)师德师风建设、"三违治理"(分值4分,自评4分)
51.印发《德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推进我县师德师风工作治理能力。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教师参与率和成绩合格率均为100%。(分值2分,自评2分)
52.我县高度重视"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侵占学生伙食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三违"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和明察暗访活动,有效遏制"三违"情况发生,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度,未发生严重违规行为被中央级、省级、市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被中央级、省级媒体曝光情况。(分值2分,自评2分)
(十八)加分项
1.2021年12月15日,江西日报"泰豪论坛",就"作示范、勇争先"教育强省开新篇话题,邀请了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叶仁荪等7位嘉宾参加,德安县委书记周三连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市、区)代表参加论坛并做主旨演讲。(省级经验发言)
2.荣获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优秀等次。(2021年5月省政府表彰)
3.荣获全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行情况评审获"优良"单位(2021年11月省直有关单位表彰)
4.荣获县(市、区)高中教学质量管理优胜单位(2021年12月市直有关单位表彰)
5.荣获县(市、区)初中教学质量管理优胜单位(2021年12月市直有关单位表彰)
6.荣获2020-2021学年九江市青少年儿童电子制作锦标赛优秀组织单位(2021年4月市直有关单位表彰)
二、存在问题
1.城区部分学校存在"大校额"情况,需进一步化解。
2.现有的中职学校虽然已被评为省级中职学校C档标准,但是学校教师整体缺编、队伍老化、学科不配套,职称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比例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改进措施
1.加快校建项目推进。加速推进第四小学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届时将有效分流部分蒲塘小学、隆平学校学生,降低校额;加快第五小学建设项目推进。五小建成使用后可分流县一小和蒲塘小学学生,并辐射带动分流县三小、隆平学校部分生源。
2.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中职教育基础地位,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持续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加快专业教师引进和招聘力度,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落实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工作室建设、职业教育类重大活动和竞赛奖励等。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对县(区、市)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饶教督委字〔2022〕1号)精神,万年县委县政府对迎评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迎评任务落实。一是精心研究部署。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迎评工作,印发迎评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强化责任分解。将迎评任务分解至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明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体局牵头抓总。三是抓好跟踪督办。对迎评任务落实全程督查,并建立问责机制。组织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A1共八个C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C1.建立县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1分)
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准确了解掌握全县教育现状,更好地帮助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下发了《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议事机构及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万年县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万年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联系学校制度要求每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所职业院校、1所普通高中、1所初级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每年到联系学校开展调研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所联系学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形成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写好"教育奋进之笔"打下坚实基础。
C2.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按照要求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教育系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分)
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出台《万年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万年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中共万年县委宣传部关于农村意识形态方面典型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万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建立了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机制。成立了万年县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万年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规则和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习。开展了"我是党员我带头"等主题教育活动,让先进思想文化占领学校阵地。开展了学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C3.县级党委、政府将教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1分)
万年县委、县政府对教材建设和管理的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中、小学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了办事行为和老师从教的行为,净化了我县教育教学环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教材建设纳入我县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全县每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和发行工作都要上面领导同意再由新华书店采购、下发。
C4.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健全、落实有力(1分)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将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全部划归教育主管部门党委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隶属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民办学校党组织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成立了民办学校党总支,对部分民办学校下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支部书记,教育系统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印发了《万年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奖优罚劣。开展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有显著提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和管理,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学年度考核,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制定《关于规范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