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自评报告-17篇(第8/18页)
尽管我市在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标准和人民群众需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少难题和差距:
一是办学条件还有待改善。办学基础相对薄弱,需要新建、维修和改造的项目较多,资金压力较大,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艰巨。
二是教师结构还有待优化。受教师总量限制及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影响所造成的教师编制紧缺难题无法突破,特别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所面临的幼儿教师紧缺瓶颈急需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学科结构不合理,小学学科专业教师严重不足。
三是教育供需矛盾还有待化解。城区学校办学压力较大,大班额现象有待于进一步化解。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四是学校办学内涵还有待提升。学校内涵建设还有待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离优质均衡还有不少差距。
五是职业教育还有待加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很少,导致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是很理想,职业教育的质量也有待提高,离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下一步,我市将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为抓手,以扎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认真履行好教育职责,积极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2021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方案〉的通知》(抚府办电〔2022〕3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抚州市2021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体育工作,加分项"等七个方面,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教育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共89所,其中城区小学5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中专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农村初级中学13所,中心小学17所,村小(教学点)50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学生36466人,其中幼儿园6202人,小学15798人,初中8596人,普通高中4243人,职业中专1627人。全县中小学在编教师2246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3175人,占比为51.19%。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92.38%。2016年接受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我县以全市第一、全省第五的成绩获得认定,2018年我县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奖励,同时获201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优秀等次(全省共35个县、市、区)。
二、主要教育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抚州市2021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与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指标》七项一级指标、十六项二级指标、六十五项三级指标,通过自评认定我县各项指标都基本达到了市定要求,自评分为119.72分,其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得分13分,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得分15分,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得分25.5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得分37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得分9分,体育工作19.22分,加分项1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13分)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9分)
(1)黎川县印发《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园)工作制度〉的通知》(黎办字〔2019〕13号)《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园)工作制度〉的通知》(黎办字〔2021〕14号),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讲台,到学校讲思政课,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开展了教体系统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工作。
(2)我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印发了《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总体方案》和《黎川县教体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颂歌献给党"师生合唱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学校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县委宣讲团成员深入县教体局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县委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印发《中共黎川县委印发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成立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及6个专项小组的通知》,专题研究布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出台《关于成立黎川县教体系统抵御和防范敏感词渗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黎教体党字〔2021〕6号),建立党委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工作协调机制。
(3)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教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在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学校教材建设问题,强调学校教材征订要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要加强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严禁"黄、赌、毒"及宗教类书目进校园。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
(4)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县教体局党委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黎教体党字〔2020〕17号),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教育系统共成立42个党(总)支部,完善人员配备工作,对学校党建考核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县教体局党委出台《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党建带团队、队建工作机制,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政策,鼓励教师支持和从事少先队活动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5)中共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每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都经班子会研究决定。
(6)中共黎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黎川县委党校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每期的教学安排表中都安排了新修订的《教育法》,通过培训班积极宣传,扩大宣传范围。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4分)
(7)印发《关于印发〈黎川县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府办字〔2020〕39号),积极推动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名师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到学校上思想政治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标准开齐、开足思政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清明、国庆期间组织学生文明祭扫、向国旗敬礼及网上寄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圆梦中国全面小康"全省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征文、"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全省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出台《黎川县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幼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建立音体美"晒课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体育美育课程管理的通知》,对体育美育课程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并按规定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晒课"。
(8)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通知》(黎教体艺字〔2020〕16号),要求各个学校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度重视"五育并举"工作,下发《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学校"五育并举"建设指导意见》,夯实工作举措,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规范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劳动实践场所与学生学习有机结合,成为学生探究学习活动的平台;落实劳动教育"一校一清单"制度,各校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特色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9)我县制定《黎川县中小学"一校一品"特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原则、创建类型和实施步骤,深入推进各中小学校"一校一品"特色创建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校根据学校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本校资源,明确创建目标,打造特色校园,提升办学内涵,"一校一品"特色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15分)
3.推进教育改革(10分)
(10)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及局机关股室、全县中小学(园)负责人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深刻领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十个"不得"、一个"严禁"等事项清理工作,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设立了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事项反映平台;我县在全县教育系统招聘、评审,以及中考、高考等重要环节未发生违规行为,未被省级督办,未被教育部来函督办;印发《黎川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乡村首席老师聘用方案,公布黎川县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名单;深入推进全县各中小学校"一校一品"特色创建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建立并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制度。
(11)我县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黎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理顺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和落实督导条件保障情况等;教育督导专项经费30万元已列入财政预算,并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出台了《黎川县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学校(园)办学绩效考核评估,按照考核方案差额发放绩效奖金;县责任督学每月开展挂牌督导活动,并及时将有关督导情况上传至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
4.落实教育重点任务(5分)
(12)印发《转发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大型会议等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提前报批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成立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核酸检测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转发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采取有力措施精准施策,全面做好教体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
(13)县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缩小了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印发了《黎川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黎川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工作机制和奖补机制。
(14)我县印发了《中共黎川县委办公室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黎川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正面清单目录〉的通知》,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25.5分)
5.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6.5分)
(15)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将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列入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教育列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黎川县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黎川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1-2025)》,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报批的用途和红线进行建设,接受有关部门严格监督,未出现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和擅自改变教育用地用途的情况。
(16)我县制定《黎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校额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大校额学校化解工作。2021年秋季,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投入使用,大校额学校学生数明显减少,并消除2所大校额学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没有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小学一至三年级和初中一至三年级班额符合国家要求;小学四至六年级共有班级261个,56-65人班级数8个,占比3.07%,控制在4%以内。
6.保障教育财政投入(8分)
(17)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18.64万元,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7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7.36万元,增长比例为3.13%。
(18)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幼儿园2020年为11304.86元,2021年为11420.16元,比上年增长1.02%;普通小学2020年为14070.63元,2021年为14176.16元,比上年增长0.75%;普通初中2020年为14564.06元,2021年为14689.31元,比上年增长0.86%;高中2020年为12048.92元,2021年为12105.55元,比上年增长0.47%;职业高中2020年为31427.25元,2021年为31672.38元,比上年增长0.78%。
(19)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2021年财政共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974.685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210.565万元〔小学1341.015万元(含补差),生均808.42元,高于省定标准158.42元;初中869.55万元,生均1043元,高于省定标准193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129万元、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19.06万元、高中生生均公用经费417.4万元,生均1000元,达到省定标准;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98.66万元,生均600元,达到省定标准。2021年财政拨付职业中学经费875.5273万元,生均拨款5377.93元。加强教育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黎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做到科学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创新和完善教育经费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20)保障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下达黎川县公用经费1989.4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23.8万元,合计公用经费2113.2万元,全部足额拨付到学校。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下达黎川县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奖补99.33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园补助经费24.48万元),全部足额拨付到幼儿园。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精神,下达黎川县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183万元,全部足额拨付到学校。无克扣、挪用现象。
地方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正常运转,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共落实2358.625万元,除上级(中央和省级)下达的2113.2万元外,县级财政负担了245.425万元;公办幼儿园拨付生均经费198.66万元,除上级下达的74.85万元外,县级财政负担了123.81万元;普通高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417.4万元,除上级下达的183万元外,县级财政负担了234.4万元,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1)落实教育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黎川县教育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暂行办法》《黎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黎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通知》(黎财绩〔2021〕4号)。对2020年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等重点教育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22)地方建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了预算。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定期开展了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长效机制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已拨付使用70.4万元。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0分)
(23)我县印发《黎川县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2021年,我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共126个班,教师总数为252人,保育员数共126人,幼儿园配备符合基本标准,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体系。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及教职工福利待遇。《关于同意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的批复》(黎府字〔2020〕50号),将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办幼儿园编内和编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待遇与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4)我县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教师。2021年自然减员数为67人,同年通过全省招聘教师、"三定向"分配、三支一扶转正等多种方式新补录教师90人;印发了《中共黎川县委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有限保障教育发展需要;2021年根据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在校学生数,对中小学校编制重新调整;我县实施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改革,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黎川县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工作的通知》黎,明确了要加大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25)印发了《黎川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有序增长,2021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略高于公务员;印发了《关于规范发放政府奖励性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黎川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综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实行差异化发放;我县财政建立和完善了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教师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镇工作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按照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我县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每月随工资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每半年由教育、人社、财政部门核发。2021年为1063名乡镇工作教师发放乡镇工作津贴400.94万元,为993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250.863万元。
(26)2021年按照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费148.06万元(春季70.04万元、秋季78.02万元)和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191万元(数据说明:黎川县2020年12月份发工资教师数为2377人,月平均工资4458.36元,全年工资为12717.026万元,1.5%计得190.75万元),合计预算教师培训费339.06万元。受疫情影响2021年教师培训所用经费为97.63万元。
8.加强教育帮扶(1分)
(27)2021年我县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开展教育帮扶扎实有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各阶段各种困难类型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脱贫家庭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全县无一脱贫家庭学生因生活困难失学辍学。各项资助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按要求及时发放,资助政策做到落实落地,确保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公平教育。
(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37分)
9.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3分)
(28)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出台并实施了《黎川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具体标准如下:城区省级示范幼儿园500元/月/生,城区市级示范幼儿园400元/月/生,城区普通幼儿园300元/月/生,乡镇幼儿园240元/月/生;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600元标准发放到位。全年共计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98.66万元;我县印发了《关于公布黎川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发放到位。我县不存在无证幼儿园,不存在小学化倾向。通过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学前教育宣传月、环境创设、教师培训等活动,有效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10.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13分)
(29)我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跟踪、乡镇劝返"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联控联保机制,不断提高保学控辍成效。
(30)我县印发了《黎川县2021年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黎川县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黎川县2021年秋季初一新生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办法》,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不存在违规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民办学校;印发《黎川县中小学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1)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县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黎教基教字〔2020〕8号),成立"三个课堂"内容审核与技术审核双审核团队,确保了我县"三个课堂"建设的网络视频课程的质量。举办了"三个课堂"的应用技术培训和黎川县专递课堂教学及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研讨会,有效提高我县教师"三个课堂"应用能力;在信息化运维经费保障方面,我县积极成立信息化设备运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服务工作小组,制定严格的售后服务制度,以便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管控。在教育专网方面,我县班班通设备全部接入教育城域网,班班通接入率与集控软件安装率均达到了100%。班级终端硬件达标率、班级终端安装达标率以至班班通总达标率均为100%。
(32)我县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黎川县"双减"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关于成立全县"双减"工作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双减"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我县"双减"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教育部课后服务全覆盖和"5+2"的要求,学生课后服务参与率达98.9%。印发了《关于印发黎川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10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开展年检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下发《2020年度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黎教体行审字〔2021〕11号),及时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建立"五项管理"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五项管理"落地落实。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作业公示制度达到100%,作业时间控制达标学校数占比达到100%。将"双减"工作督导列入到责任督学每月开展挂牌督导活动,并及时将有关督导数据情况上传至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
(33)大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开展第24届推普周系列活动、中小学语言文字骨干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和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全面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教育。
11.推进高考综合改革(9分)
(34)我县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印发《黎川县2021年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无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行为。全县普通高中共有班级80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3个,大班额占比3.75%,控制在省定(5%)标准以内,无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35)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按照1:12.5的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2362人,按标准需配备189名专任教师,现有189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184人,职工5人;第二中学高中学生有1881人,按标准需配备151名专任教师,现有151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149人,职工2人。我县普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数不低于85%。
(36)我县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全县高考综合改革,成立了黎川县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黎川县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小组,对全县高考综合改革进行统筹、督促、协调和落实。印发了《黎川县高考综合改革宣讲培训工作方案》,成立了"黎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领导机构",出台了《黎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