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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汇编-8篇(第9/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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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防指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气象、水文、水利、应急等重要机构的通信网络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和各种通讯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3队伍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系,充实基层抢险救援队伍,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建专业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援专家库,统筹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增强防汛抗旱救援能力,组建专业或半专业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6.4要素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生产、收储、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山洪危险区、江河流域沿岸等重点区域,水利、应急和住建等重点部门,应结合自身防汛抗旱实际需求,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救援物资。需要武警部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时,市人民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5资金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资金投入机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防汛抗旱投入。

6.6技术保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中要结合工程抢险技术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专家库系统,加强防汛抗旱基础性研究,提高防汛抗旱技术能力和水平。

6.7社会动员保障

在紧急防汛期,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社会动员,调用物资、设备和人力,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障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开展;非紧急防汛期,由政府负责社会动员,安排一定比例的社会力量,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7后期处置

7.1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针对当年产生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消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要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7.2调查评估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水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市防指直接开展调查评估。

7.3责任与奖励

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市防指及时予以提醒敦促,必要时约谈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8附则

8.1宣传演练

市、乡镇(街道)两级防办要制定应对防汛抗旱的教育宣传计划,加强防汛关键环节薄弱部位的针对性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增强全民风险意识和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市、乡镇(街道)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印发后,市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同步指导下级相关部门做好预案编修工作。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本级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村(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8.3名词术语定义

主要江河:雅砻江、安宁河、东河、西河、海河

汛期:是指在一年中因季节性降雨、融冰、化雪而引起的江河水位有规律地显著上涨时期。西昌市汛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在特殊情况下,市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决定提前或延长汛期。

防汛:是指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监测预警、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

小(一)型水库1座:长村水库

小(二)型水库18座:北河水库、城窖水库、垭口水库、四五水库、蔡家沟水库、柳树桩水库、烂泥箐水库、三块石水库、崔家营水库、大沟水库、兴国寺水库、先锋水库、马厂水库、小水库、大板桥水库、七一水库、深沟水库、麻柳水库

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

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

四图:西昌市防汛防地灾24小时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清单流程图;西昌市防汛防地灾24小时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清单流程图;西昌市防汛防地灾3小时紧急预警响应清单流程图;西昌市防汛防地灾极端情况处置预案流程图。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8.4预案解释和发布

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8.5实施时间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凉山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目录

1总则4

1.1指导思想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4

1.4工作原则5

1.5工作机制6

1.6灾害及响应分级6

1.7主要任务6

2组织体系及职责7

2.1州防指组织体系7

2.2州防指领导职责9

2.3州防指职责11

2.4州防办职责12

2.5专项工作组13

3监测预报预警19

3.1监测19

3.2预报22

3.3预警22

3.4预警响应23

4水旱灾害分级24

4.1洪涝灾害分级24

4.2干旱灾害分级25

5应急响应26

5.1先期处置26

5.3信息报送和发布36

5.4舆论引导37

6应急保障38

6.1预案保障38

6.2信息保障38

6.3队伍保障39

6.4要素保障39

6.5资金保障39

6.6技术保障40

6.7社会动员保障40

7后期处置40

7.1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40

7.2调查评估40

7.3责任与奖励41

8附则41

8.1宣传演练41

8.2预案管理与更新42

8.3名词术语定义42

8.4预案解释44

8.5实施时间44

附件145

凉山州应对水旱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图45

附件246

附件347

凉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47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凉山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凉府办发〔2021〕20号)等精神,结合凉山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河道壅塞、堰塞湖、干旱灾害,或由洪水、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地方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水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1.5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6灾害及响应分级

水旱灾害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根据水旱灾害分级,州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

1.7主要任务

--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

--密切监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

--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组织抢救、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

--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州防指组织体系

凉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防指")是凉山州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

总指挥:州政府主要领导。

指挥长:分管州应急管理局的副州长、分管州水利局的副州长,由分管州水利局的副州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一副指挥长:凉山军分区副司令员。

常务副指挥长:州水利局局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应急的州政府副秘书长、分管水利的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州自然资源局局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州卫生健康委主任、州气象局局长、州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州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武警凉山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人防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州气象局、四川省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西昌车务段、西昌青山机场、国网凉山州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中国铁塔凉山分公司、通服凉山分公司、凉山军分区、武警凉山支队、凉山消防救援支队、凉山森林消防支队等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州防指成员。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防办")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州防办承担州防指日常工作。

2.2州防指领导职责

总指挥:承担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职责,统筹全州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决策防汛抗旱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指挥长(分管州应急管理局的副州长):负责统筹抢险救援方面的工作,协同"防"和"治"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指挥长(分管州水利局的副州长):承担州防指的日常工作,统筹"防"和"治"、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抢险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副指挥长(凉山军分区副司令员):统筹军队协调组工作,协调驻州军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参与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维持秩序等防汛抗旱任务,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州水利局局长):负责统筹"防"和"治"的工作,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统筹技术保障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组织协调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安置与救灾物资组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副指挥长职责如下:

州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负责协助指挥长(分管州应急管理局的副州长)统筹防汛抗旱工作。

州政府副秘书长(分管水利):负责协助指挥长(分管州水利局的副州长)统筹防汛抗旱工作。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组织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负责统筹协调要素保障组开展受灾地区的通信、电力、交通的抢通抢修工作,开展抢险救灾和群众生活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负责统筹社会治安组维护抢险救援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负责沟通协调地质灾害指挥部,协助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负责统筹城市供水和内涝灾害工作,协助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负责统筹交通保障组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负责统筹医疗防疫组开展灾区医疗救治和防疫消杀工作,组织协调医疗物资和救护力量,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协助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州长)和常务副指挥长(州水利局局长)开展水旱灾害的防治工作。

州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协助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州长)和常务副指挥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开展水旱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州气象局局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完成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武警凉山支队副支队长:负责协助第一副指挥长完成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维持秩序等防汛抗旱任务。

2.3州防指职责

州防指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州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总、省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州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防汛抗旱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开展处置工作。

(5)按照州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国家、省工作组和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6)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7)完成国家防总、省防指,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州防办职责

州防办承担州防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县(市)防指(办)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办)、省防指(办)和州委、州政府、州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州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州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州委、州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6)负责州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5专项工作组

州防指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数量、职责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调整。专项工作组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在州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时,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班子成员担任。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负责协调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利局。

成员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资委、凉山军分区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执行州委、州政府、省防指、州防指安排部署,做好全州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上级防指和各工作组之间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灾(险)情、社(舆)情动态和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等;承办州防指重要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人防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凉山军分区、武警凉山支队、凉山消防救援支队、凉山森林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处置方案;负责对接协调州内外抢险救援力量,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水利局。

成员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气象局、四川省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凉山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州内外监测研判、技术支撑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4)要素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人防办、州红十字会、国网凉山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通服凉山分公司、中国铁塔凉山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气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保障受灾地区、抢险救援现场、群众安置点、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指挥场所的电力通信通畅;负责州内外要素供应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州公安局、西昌车务段、西昌青山机场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州内外交通抢险救援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6)军队协调组

牵头单位:凉山军分区。

成员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和武警凉山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所属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支援地方开展防汛抗旱、营救群众、医疗支援、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保障军队指挥机构和州防指建立高效对接工作机制。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7)群众安置与救灾物资组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人防办、州红十字会、凉山军分区、武警凉山支队、凉山消防救援支队、凉山森林消防支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启用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生活物资供应;组织开展受灾救济救助工作;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对紧急转移后的人员聚集地和受灾群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州内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8)医疗防疫组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接受、办理医疗物资捐赠事宜;负责组织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负责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州防指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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