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调研报告合集43篇(第14/20页)
(四)进一步提高了产业质量效益。通过农业标准化的实施,降低了成本,强化了管理,培育了品牌,提高了农业质量效益。鄂州梁子湖区生态农业协会通过推广标准化种植减少了大量劳动力,葡萄的种植成本由过去3560元/单位面积减少到1000元/单位面积。同时,可以精确控制一串葡萄约多少颗、多少克、多少叶,实现大数据指导下的标准化种植和管理。随州马铃薯通过标准化种植由过去单位面积产量1000公斤提高到4000公斤,远高于全国1100公斤平均单位面积产量。荆门国宝桥米以地理标志产品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标准化种植,2020年加工大米63.7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4.61亿元,"国宝"品牌在中国品牌评价中的价值达到14.75亿元。恩施小土豆通过标准化种植,培育恩施小土豆品牌,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1/3,2020年收购价由每公斤1元提高到2元。
(五)进一步守护了产品质量安全。以标准化为纽带,通过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可控。咸宁实施农产品"一码通",消费者通过扫描农产品上方的二维码标签可了解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产地、农残检测等基本信息,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潜江建立全国首个虾-稻产业大数据中心,16个小龙虾质量安全可追溯中心和1个中心监控平台。正大食品(襄阳)有限公司严格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猪肉从屠宰到加工全过程风险均处于受控状态,食品质量达到欧盟标准。
二、农业标准化与农业现代化仍然不相适应
(一)农业标准化的重视程度与现代农业的内涵不相适应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耕种文化根深蒂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认识不够。调研组随机走访发现,农业从业者大都对农业标准化不了解。咸宁慈口蜜橘,长在富水水库边,口感可与秭归蜜橘媲美,但由于没有实行标准化种植,果品大小不一、外观参差不齐、品质不稳定等原因,仍然"身处深山无人知",这种情况在湖北省农产品中还不少。二是在组织领导上,制度设计、资金投入、人才培养、部门合力都还有待加强。省级每年标
准化专项经费仅1700余万元,有的市州每年用于农业标准化的经费才十几万元。调研中有农业专家说,"现在农业技术人员最不值钱"。咸宁市农业部门调查显示,全市农业技术人员收入年均2.9万元。鄂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农业标准化工作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三是在实践工作中,农业项目需要长期培育。黄冈农科院专家说"农业标准是十年磨一剑",制定《黄州萝卜良种繁育技术规程》,从育种到选育、从亲本选择到杂交选择再到稳定的Fn代,前后经过长达7年十余次试验。标准研制"周期长、回报慢",科研机构不愿干、市场主体不会干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农业标准体系内容与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体现在体系结构上,存在全产业链标准覆盖不平衡的问题。湖北省现有的637项地方标准中,80%以上的标准集中在生产环节。二是体现在市场需求上,存在地方标准制定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现象。调研中有农业专家说,农业标准立项坚持市场导向不够,还存在标准滞后发展的问题。梁子湖大河蟹水产有限公司提出,要用标准化来为农产品品质背书,通过终端销售倒逼推进标准化。三是体现在标准时效上,还存在标准"超龄"现象。2017年对全省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时,需修订的农业标准240余项,但目前仅有30%的标准完成了修订。
(三)农业标准的执行落地与现代农业的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实施执行难。调研中有专家反映"有些农业标准,发布之时就是寿终正寝之时"。农业标准除了少数农产品质量安全类强制性国家标准之外,都是推荐性标准,标准实施执行约束性不强。二是推广普及难。标准化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而农村标准化人才缺乏,咸宁市农业部门调查显示,该市农业技术人员没有40岁以下的年轻人,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75%。农民对标准看不懂、学不会、做不好。三是监督评估难。目前,我国主要通过运用法律法规及行政措施等手段来推进。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有手段;而对自愿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以及对企业自我声明的产品、服务标准,监督手段不多,评估机制有效性不够。
三、以农业标准化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必将引领农业现代化高质量落实。
(一)推动适当规模生产,以标准化引领农业丰产
调研中,湖北省农科院专家说到,农业产业振兴,最大的问题是标准化,最难的问题也是标准化。农业不走标准化这条路就没有出路。当前,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土地闲置撂荒,种养殖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突出,需要以农业标准化推动适当规模生产,破解"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高效种地"等问题。
一要因地制宜做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乡村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要以湖北省委提出的10个农业主导产业链为主要内容,根据各地环境、气候、人文、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研究机构等的作用,因地制宜研制以种养殖、初级农产品加工等适合农村规模生产的标准,并通过各级政府引导执行。
二要深入浅出抓培训。要采取"屋场会""宣讲会""乡村振兴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特别是要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标准语言"翻译成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本地方言",让农民听得懂、学得会。咸宁白水畈萝卜公社的"乡村振兴大讲堂",潜江小龙虾的农业标准"口袋书""明白纸"值得推广。
三要贴近农民搞普及。随州市马铃薯专业技术协会会长说,农业标准化就是要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一起来富裕。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到村入户下田,手把手教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真正让农民用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收。
(二)突出本地品牌培育,以标准化引领农业提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品牌是信用的凝结。调研中,大家都反映,当前农业品质不高、知名度不够、竞争力不强,归根结底是缺少本地品牌。
一要解决"叫好不叫座"的问题。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把农业标准化深入落实到农业生产中,以标准化实现种子培优、土壤改良、技术更新、产品分等分级,增加产品的美誉度,培育湖北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切实解决有品质无品牌、"叫好不叫座"的问题。
二要解决"丰产不丰收"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大数据资源整合作用,推进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标准化建设,改变农业生产在地区、品种、品级等方面的结构性不平衡,切实解决农民丰收了但产品滞销、跌价,收入不能增加的问题。
三要解决"争多不争优"的问题。要学习浙江"品字标""上海品质"等先进做法,充分运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多种手段,打造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区域公共品牌,促进我省优势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切实解决我省农产品品牌"多而不强"的问题。
(三)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以标准化引领农业增值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但仅仅依靠农民是远远不够的。贵州塘均扶贫模式就是"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要促进标准辐射。要切实发挥湖北13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的辐射作用,围绕省委提出的10个农业主导产业链,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推动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把农业标准带到农田,惠及农民,真正实现"基地开花乡村香"。
二要促进产业融合。要充分发挥湖北62家国家级、865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头和桥梁作用,实现产业链延长,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业附加值,促进乡村振兴。
三要促进贸易平衡。标准壁垒是国际贸易主要的技术壁垒。要充分发挥湖北省"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作用,认真研究湖北省农产品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标准,广泛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打通国际贸易通道,促进产业发展。
(四)实行全程质量溯源,以标准化保障农业安全
农产品安全、农业安全的问题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可能导致一个产业的毁灭。
一要坚守安全底线。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确保农业安全作为标准研制的底线,切实把加强种子安全、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作为标准研制和标准化推广的重点,把"最严谨标准"贯穿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以标准化控制生产、流通、存储等各个环节,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要强化标准监督。通过行政管理、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对标准实施效果的监督评价,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研究机构等在标准实施中的桥梁纽带
作用,加强标准制定、实施和评价改进等各环节的监督,提高标准实施效能。三要实施全程溯源。要制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
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手段,全程溯源,保证农业安全和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以标准化引领农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全省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对农业标准化的需求和标准化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一要完善标准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湖北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相关部门等单位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标准化联席会议,形成共同治理的机制和合力,切实增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二要完善标准化保障机制。结合"十四五"规划落实,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地方法规。建立持续稳定的农业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对农业标准化资金的多元化投入。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激励机制,充分利用"标准研制资助""省科技进步奖"等载体,鼓励农业标准创新,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
三要完善标准化培训机制。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农业标准化培训计划,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发挥大学和科研院所优势,加强农业标准化研究。倡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专业标准化课程,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步伐。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金融纾困效果研究
基于河南省小微企业调查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一、引言
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挑战。疫情暴发初期,我国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更为明显,企业在收入和支出两端均面临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央、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各项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政策,具体包括推出特殊时期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优化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等多方面内容。河南省小微企业众多,相关政策对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疫情冲击下河南省小微企业金融纾困的效果实际如何,小微企业是否符合预期从中获益,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国内外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支持的研究十分丰富,但是基于疫情背景下小微企业金融纾困效果的评估,以及使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的则较少。围绕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金融纾困问题,目前国内已有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针对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效果方面的研究,朱武祥等(2020)[1]基于两次全国问卷调查发现,中央及地方政府迅速出台了多项纾困中小微企业的组合政策,凸显了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应对实体经济快速响应和救助的优势。政策短期落地效果与企业诉求有比较大的偏差,税费减免、信贷优惠的惠及率及现金流缓解状况比较低,企业遇到复工障碍导致复工困难。谢建时、孟晓宇
(2020)[2]对河北省辖内11个地市的小微企业调查发现,目前出台的财税金融政策中,现金流入支持多靠信贷优惠,难以惠及大多数中小企业,缓解现金流出的相关财税政策生效存在隐性条件,且财税金融政策整体缺乏长中短期配合。梁钰(2020)[3]基于湖南岳阳100家小微企业的调查,对疫情影响下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举措效果评估及改进建议进行了研究,认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举措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的便捷性,降低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综合融资成本。新冠肺炎疫情对河南省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研究方面,胡兴旺、赵艳青(2020)[4]认为疫情对河南省企业经营影响冲击更大,表现在推迟开工生产难、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盈利水平大幅下降。针对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支持的政策路径方面,王一彤(2020)[5]认为,建立起
恰当秩序,应当是纾解企业困难的大前提与总保障,然后精准施策,可有针对性地应对不同类型小微企业遇到的多种困难,从而提高纾困的有效性。张志元等(2020)[6]认为,短期应强化政策刺激,中期应保持警惕、持续合理引导、恢复企业发展信心,长期应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变迁。度量疫情下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现状方面,王正位等(2020)[7]基于企业经营大数据,从企业营业收入和经营活跃企业数两个角度度量疫情下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现状,研究发现各省份中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跃企业数分别低于2019年同期的51%和46%;同时,随着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的下调,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逐渐转好,但仍存在较大跌幅。
综上所述,国内对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金融纾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疫情对小微企业经营及现金流的影响,以及对金融纾困政策效果进行总量或者抽样调查分析,定性分析零散。并且已有的研究中,对疫情冲击下金融纾困政策效果实证研究不多,对疫情冲击下河南省小微企业金融纾困效果研究也很少,基于实证分析的研究评价更是寥寥无几。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省473家小微企业开展了调研,并通过样本企业疫情前后进行对照研究,创新利用双重差分法(DID)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科学评价疫情影响下河南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效果,基于实证和调研分析结论,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政策建议,从而对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后续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践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二、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政策演进
(一)国家层面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政策及政策重点
在疫情冲击下,小微企业经营受到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尤其表现为经营活动的冲击和财务状况陷入困境,相当比例的小微企业因疫情暴发初期的严重影响而面临现金流断裂困境,获得流动性资金支持是小微企业迫切需要的金融纾困政策措施。针对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困境,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迅速采取了系列政策措施,金融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8],包括再贷款再贴现、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具体措施,有效稳定了企业现金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2020年以来国家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政策总体上大致经历了重点支持抗疫相关生产企业生产、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平稳发展等几个不同的阶段。货币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
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层次、有梯度地出台了规模可观的宏观调控措施,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方式,确保信贷市场上有较为充裕的资金,帮助小微企业及时有效获得金融纾困支持。
(二)河南省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政策及政策重点
河南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在国家级政策依据框架内,确立基础框架和基本导向,并根据区域经济金融实际,出台一系列涉及金融纾困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促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增量、扩面、降本、提质,形成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政策所构成的三级政策网络体系(见表2)。一是人民银行河南省辖内分支机构推进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实施,畅通货币政策传导,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收效明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共向37185户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本金59.9亿元,办理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涉及贷款本金333.5亿元。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等信贷品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做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降尽降。扩面增量普惠小微企业、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通过开展政策产品推介对接、优化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实施"861"金融暖春行动等措施,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三是金融让利实体经济成效明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带动贷款利率显著下行。LPR在河南省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的运用占比接近100%;河南省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省存量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三、河南省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现状
为深入了解疫情前后河南省小微企业经营和融资现状,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省473家小微企业开展了调研。调查显示: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冲击,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稳步修复。金融纾困政策成效明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效果明显,贷款企业享受无还本续贷、低息或免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比例较疫情前的同期都有提升。
(一)调查问卷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研究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影响、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效果。问卷调查的样本企业为河南省辖内18个地市473家小微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融资情况、政策建议等四方面
的问题。调查方式运用专业化网络信息平台,采取线上问卷形式。在调研的企业中,69.3%企业的员工人数不超过50人,51-100人的企业占16.7%,101-500人的企业占14.0%,员工人数在100人以内的企业占86%。同时,6%的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1.1%的企业是集体控股企业,91.8%的企业是私人控股企业,港澳台商控股企业占1.1%。行业分布上,制造业占27.1%,批发和零售业占24.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8.0%,农、林、牧、渔业占6.8%,建筑业占6%。被调查企业背景描述性统计见表3。
(二)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冲击
疫情严重冲击了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小微企业受到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共同冲击。市场萎缩、生产受阻、成本高企,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难。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出现快速恶化,订单、用工、收入、盈利等指标大幅下滑。
2020年1-4月,被调查企业表示总体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占36.2%,较
2019年四季度疫情发生前提高33.4个百分点。被调查企业表示总体盈利情况"增亏/减盈"的企业占48.7%,较2019年四季度疫情发生前提高39.5个百分点。在总体经营状况"较差"和总体盈利情况"增亏/减盈"的企业中,分行业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占比较高,受疫情影响严重。
(三)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稳步修复改善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全社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小微企业经营活力陆续释放,资金周转逐步恢复良性循环。一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基本修复至疫情前的正常水平。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是短期的、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影响逐渐消除以及支持复工达产达效的激励政策相继出台,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将逐渐修复,基本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国内订单水平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国外订单水平和盈利状况虽较疫情前水平仍有差距,但总体呈现积极回暖的良好态势。二是经营活力陆续释放,带动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逐渐恢复良性循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稳步修复的过程中,整个产业链条的活力也陆续释放,原材料、产成品、销货款周转速度相应加快。调查中小微企业预期原材料存货水平和产成品存货水平稳中趋降。
(四)金融纾困政策成效明显
1.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效果明显
贷款企业享受无还本续贷、低息或免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比例较疫情
前的同期都有提升。调查的小微企业中,部分金融纾困政策如低息或免息贷款、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或付息等政策落地执行效果较疫情前惠及面有所提高。2020年三季度,调查的小微企业中,部分金融纾困政策如低息或免息贷款、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或付息等,惠及程度分别较疫情前的2019年四季度提高5.6个、2.3个和5.1个百分点。
2.小微企业融资难度下降
调查显示,2020年三季度,93.2%的小微企业认为"获得贷款的总体难度较上年同期持平或下降",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获得率为71%,制造业贷款获得率为77.9%,批发和零售业贷款获得率为62.7%,建筑业贷款获得率为6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获得率为66.7%。
3.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明显,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落地,改革的办法不断促进企业成本降低。加大支小、支农、扶贫再贷款运用,推动扩大低成本资金投放,不断让利实体经济。被调查小微企业中,贷款合同利率呈逐季下降趋势。其中,认为"银行贷款综合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小微企业占30.9%,比同期提高17.5个百分点。
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上升
随着系列金融纾困政策的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2020年三季度,87.5%的被调查小微企业对银行信贷服务表示满意,较上年同期上升5.8个百分点。调查显示,92.4%的小微企业分离其他支持措施的效果,且控制企业的异质性给评估带来的干扰,拟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考虑以下两期面板数据:
yit=勹+卩Dt+匸xit+ui+夂it其中,i=1,2,......n;t=1,2;Dt为实验期
虚拟变量,如果样本来自实验后,Dt=1;如果样本来自实验前,Dt=0。ui为企业不可观测的个体特征。金融支持措施的虚拟变量定义为:?1,i实验组t=2表示贷款程序便利性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或提高",94.9%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自提交至获批时间xit=0,其他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或缩短"。
四、基于双重差分法(DID)的实证研究
评估新冠疫情期间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的效果,厘清其发生机制,有助于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储备政策工具,也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但评估金融支持政策效果面临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缺乏小微企业相关贷款、财务和企业基本面数据。第二,在疫情期间,银行部门推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的同时,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水电等部门也从多个方面对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因此,直接进行数据统计很难将金融支持措施的政策效果分离出来。双重差分法的优势在于基于准自然实验的思路,可实现从样本整理环节控制其他因素的干扰。具体做法是,将样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样本企业受惠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记为实验组;另一部分样本企业没有享受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记为控制组。样本筛选过程中保证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除了是否受惠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外,其他变量分布基本一致,满足共同趋势假设。这一计量策略可以控制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水电等部门的帮扶效果对计量结果的影响,使得最终的计算结果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的"净效果"
(Wooldridge,2002)[9]。
本文通过对河南省小微企业开展季度调查,得到疫情前后对小微企业的调研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将金融支持措施的政策效果进行有效分离。双重差分模型通常被用于准自然实验的实证研究,以比较外生冲击后控制组和实验组的差异。研究发现金融支持能够降低小微企业营业成本、减少其利息支出,但对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没有显著影响。进一步通过增加控制变量和进行安慰剂(pla-cebo)检验,表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一)模型设定及变量定义
1.模型设定
本文关注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措施的效果。为了将模型进行一阶差分,可以消除企业不可观测的个体特征ui的影响,得到:"%yit=卩+匸xi2+"%夂i由此得到一致估计。具体到本研究,模型设定如下:
yit=勹+卩Dt+匸xit+controlsit+ui+夂it其中,yit代表关注政策效果,分别用小微企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利息支出表示。β为金融支持措施的系数,是本文关注的重点。xit为企业是否享受到金融支持政策的变量。控制变量包括:企业前一年的职工人数、主营业务收入、资产合计和负债合计。
2.数据整理及变量定义
本文小微企业调查样本包含2019年三季度到2020年二季度的473家河南省小微企业调查数据,其中2020年一季度由于疫情影响未进行调查。因此,本文共有2019年第三、四季度和2020年第二、三季度的小微企业调查数据,数据刚